收藏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根据《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结算管理办法》《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结算编审工作指引》《金岭路路口改造工程电子警察系统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合同》相关约定,因施工单位未按约定配合办理结算工作,我署对金岭路路口改造工程电子警察系统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合同进行强制结算。目前,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已完成该项目施工合同的决算评审工作,现就决算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施工单位为深圳市科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送结算金额479503.59元,一审强制结算金额335867.68元。
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结算评审结果:审定金额335867.68元。
特此公示。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享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