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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延安炼油厂2026年交口河区域生活垃圾委托处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安炼油厂
二、项目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
三、项目名称:延安炼油厂2026年交口河区域生活垃圾委托处置
四、采购内容:延安炼油厂2026年交口河区域生活垃圾需要收集、转运至洛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和注册地址: 陕西延长石油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由于延炼地处洛川县乡镇区域,属于独立矿区,在该区域服务型国有企业只有“陕西延长石油物流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一家,且属于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内部子公司,而且该公司拥有符合环保标准的垃圾处理设备设施、专业的服务人员,能够确保生活垃圾合规处置。
该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承担着延炼生产装置区及其他区域环境卫生的清洁业务,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服务体系,与集团内部及延炼其他业务的衔接配合顺畅。为保证生活垃圾处置与前期环境卫生清洁环节的一致性和配套性,避免因更换供应商而导致服务衔接不畅、标准不一致等问题,选择集团内部服务单位进行处置更为合适。
鉴于以上要素的优越条件,且集团内部企业符合政策要求,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其进行处置。
七、专业人员对唯一性具体论证意见: 见附件
八、公示期:3天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延安炼油厂安全环保部 张长峰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867763839@qq.com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上级部门): 曹卫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异议的受理方式:有关单位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对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