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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汨罗市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污泥处置服务
项目编号:62*开通会员可解锁*53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勇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价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4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4
采购单位: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乐采网超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汨罗市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污泥处置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描述:汨罗市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污泥处置服务;项目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仔细了解本项目,根据项目描述了解项目地理环境及情况、拟定1套及以上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方案、综合协调方案、应急措施方案、进退场交接方案、运输要求、各项服务承诺等)纸质版送我方单位评审,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供应商由我单位一致审核后方可参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1)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乐采云竞价结束评审时,中标单位接我方电话通知后,请于2小时内到我单位进行工作对接。(3)恶意竞价者,经查询无法满足我方采购需求者将上报有关部门进行拉黑处理,将无资格参与乐采云任何交易。(4)污泥计量吨数以每月磅单重量为准。;次要参数要求: | 1吨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1套及以上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方案、综合协调方案、应急措施方案、进退场交接方案、运输要求、各项服务承诺等)、报价清单、相关资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5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岳阳市 汨罗市 城关镇 高泉北路21号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办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处理费价格及付款方式 | 1、甲方运送的污泥重量以运至乙方地磅站计量的数据为准。2、处理价格按照成交价/吨的标准,月度支付。次月20日前双方根据乙方磅单重量,确认的上月污泥计量吨数,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及时将该处理费与垃圾处理费同步支付给乙方。 |
| 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在有限期内、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2名及以上作业内别:(电工作业)、1名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证书的供应商。 |
| 关于报价 |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仔细了解本项目,根据项目描述了解项目地理环境及情况、拟定1套及以上可行的服务方案(方案包括安全管理方案、综合协调方案、应急措施方案、进退场交接方案、运输要求、各项服务承诺等)纸质版送我方单位评审,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供应商由我单位一致审核后方可参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人员工资福利、津贴、劳保费、各种保险、服装费、人员食宿与交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事故赔偿、工具费、设备、机械设备费、管理费、税金、违约金等)(3)报价前仔细阅读商务条款,投标人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和不能诚信履约,评委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者,上报相关部门且纳入黑名单。 |
| 设备质量要求 | 1. 所有供货设备均为全新、原厂正品,具备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核心设备需提供原厂质保承诺;2.设备选材耐腐蚀、耐高温、耐磨,适配固废焚烧恶劣工况,使用寿命满足行业规范要求;3. 设备安装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管线排布规整、密封严密,无跑冒滴漏现象。 |
| 核心技改技术要求 | 1. 物料预处理系统:(1.1)生活污泥需经干化处理,含水率控制在[40%-60%],配备密闭干化设备,无异味外泄、无渗滤液泄漏;(1.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进行破碎、分选处理,满足入炉焚烧粒径要求(≤[X]mm),去除不可燃杂物,配备防爆破碎设备。(1.3)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均设置独立计量、密闭输送系统,实现精准计量、无泄漏输送,避免与生活垃圾交叉污染。2. 焚烧炉主体改造:(2.1)优化炉排、配风、燃烧控制系统,适配污泥、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混合焚烧,确保燃烧充分、炉温稳定(炉膛出口温度≥850℃,停留时间≥2秒);(2.2)改造进料口、炉门,适配多物料进料,防止进料卡顿、回火、烟气外泄;不改变焚烧炉主体结构安全,改造后炉体使用寿命不低于原有设计年限,设备运行噪音、振动符合国家标准。3. 环保系统升级:(3.1)升级烟气净化系统(脱硝、脱硫、除尘),确保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污染物排放浓度优于国家标准及地方限值;(3.2)完善渗滤液、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技改过程及运行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达标回用或排放;(3.3)增设异味收集、净化装置,对污泥/固废贮存、预处理区域进行密闭除臭,厂界异味达标。4. 自控与安全系统:(4.1)升级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物料掺烧比例精准调控、炉温、风压、烟气排放实时监测、数据自动记录上传;(4.2)完善消防、防爆、漏电、超温超压报警等安全防护装置,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配备环保在线监测设备,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联网。 |
|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 (一)中标人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污泥密闭运输专用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并符合相关要求。(二)中标人应对运输转移过程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除长时间运输、车辆突发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停靠;污泥运输单位应合理安排收运车次和时间,运送时间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期,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区和城市公共活动集中的区域。(三)中标人运输能力日均运输生活污泥处置能力达到100吨及以上,定期检查维护污泥密闭运输专用车辆,确保运输安全和运输能力稳定,妥善处理清洁专用车辆产生的污染物,防止第二次污染。(四)应急运输能力要求:中标人应备用污泥密闭运输专用车辆,具备应急运输能力,确保生活污泥得到及时运输,不得擅自拒接。(五)中标人应对驾驶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环保意识培训,掌握应急情况报告和处置方法。(六)污泥运输服务范围包含汨罗市城乡黑臭水体所产生的污泥。(七)中标人应当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对污泥的流向和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向采购人报送。(八)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中标人的污泥运输现场及台账进行检查,中标人须配合。若发现中标人未按处置要求对污泥进行合理和有效运输,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该部分污泥运输费用,因违法外运等导致的法律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
| 质量保证 | 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 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
| 服务要求 |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县级环保标准执行;确保污泥处置及时、连续、稳定运行;保证处置设施设备完好,满足日常处理能力。提供相关运行及监管数据,接受采购人监督。 |
| 运输及人员要求 | (1)必须使用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2)车辆应配备GPS定位系统,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运输轨迹可追溯。(3)运输人员须持证上岗,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格。(4)制定完善的运输应急预案,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撒漏、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5)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电子联单制度。(6)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证的车辆配置不少于2辆,每辆车必须配置一名驾驶员和一名押运人员(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证、押运人员必须具备押运从业资格证,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人员和车辆的证明材料)。 |
| 交付和验收 | 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需要完成服务事项,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交付前,乙方应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初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2 验收标准:按乙方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于乙方要交付的服务,甲乙双方在结算前2周内初验收(提供对账单和转移联单作为验收资料),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文件上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甲方及相关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