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常山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常山县人民政府同意,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原木材加工厂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拍卖出让人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由其委托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交易。
二、拍卖出让原则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宗地编码): 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原木材加工厂地块 ;
2.地块位置: 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 ;
3.地块范围: 详见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原木材加工厂地块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红线图 ;
4.出让面积: 4828平方米 ;
5.土地用途: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6.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50 年;
7.拍卖起始价: 278.817万元 ;
8.竞买保证金: 56万元 ;
9.规划容积率: 1.0-1.5 ;
10.规划建筑密度: ≥30% ;
11.绿地率: ≥5% ;
12.付款时间: 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
13.交地、动工及竣工时间: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 ;
14.产业准入要求: 符合产业准入要求 ;
15.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合理布局,严格落实环保投资到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落实有效的废气、固废、噪声等处理设施和环保管理手段,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固废安全处置和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 ;
16.其他要求:按(常山)资规条字〔2026〕08D号文件执行,另约定该宗地不可分割销售。
地块如需放坡和边坡治理的,在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地块竞得人需根据项目开发和工程建设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拍卖出让仅出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若涉及砂、石等矿产资源的,按《常山县工程项目中矿产资源规范处置办法》(常政办发【2025】29号)规定办理。人防设施要求须按照人防现行标准、建设管理要求、《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22]23号)执行,具体由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并以其为准;土地出让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四、拍卖出让程序
(一)信息发布:出让人委托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报价:竞买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提交竞买报价。
(四)成交确认:出让人、受委托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参照执行)和竞价结果确定竞得入选人和成交价格。经审查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签订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结果公布:受委托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公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五、竞买申请和资格获取有关事项
(一)办理数字证书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在网上进行,需凭数字证书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申请报名、报价。
(二)申请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6年4月14日16:00至2026年5月6日16:00,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在2026年5月6日16:00 前按《保证金交纳通知书》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到指定账户,其中:
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原木材加工厂地块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6万元整。 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土地价款。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
六、网上拍卖竞价主要事项
(一)网上拍卖时间
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原木材加工厂地块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5月7日9:30 。
(二)拍卖起始价及报价方式
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原木材加工厂地块拍卖出让起始价为278.817万元整;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本次拍卖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竞买人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可多次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三)网上竞价规则
竞买人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报价,竞买人登录平台后,进入拍卖出价界面,按系统提示进行报价。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系统服务器记录,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四)网上拍卖竞价与成交结果确认
1.网上拍卖报价
拍卖开始时,系统将进入4分钟的等待期。等待期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结果确认
网上拍卖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
(1)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入选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3)网上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竞买人竞价的,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
3.竞买结果的送达
网上拍卖竞买结果通过网络送达。成交后,系统自动发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至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我的交易”接收、查阅、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七、受让人资格审核
竞得入选人应当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指定场所接受资格审核。
1.从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竞买申请书》、《竞买声明书》、《竞买通知书》等。单位竞买的由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竞买的由自然人签名;
2.单位竞买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竞买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竞得人报名时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从网上下载打印《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单位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5.联合申请各方必须提供满足各自条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及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协议应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6.如参加资格审核执行人不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授权文件。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竞买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参照执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竞买人申请竞买即视为对上述内容、规则等无异议。竞得入选人资格不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即视为违约,出让人、受委托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出让人、受委托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对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此外,竞得入选人还将承担本次拍卖出让活动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通过审核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受委托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入选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其他违法违规竞买行为。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受委托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终止拍卖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一)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拍卖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以致影响拍卖公正性的;
(三)应当依法终止拍卖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受委托的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给出让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买保证金数额的,竞买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受影响。
十二、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参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参照执行)办理。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常山县天马街道天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