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12
发布于
浙江丽水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QTGT2026-002-02

经青田县人民政府批准,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挂牌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1

中心城区湖边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2-25-01地块

三溪口街道

9178

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

1.5≤R≤1.8,旅馆用地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

≥20%

≤35%

商务金融用地40年、旅馆用地40年

800

800

20

出让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具体项目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等宗地情况按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 竞买对象及要求

(一)出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本次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1.土地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时在拟成立新公司申请书中明确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2.土地竞得者需成立新公司的,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间前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出让人可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新公司若不能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间前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出让人先与土地竞得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新公司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提供《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新公司应当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否则,出让人有权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土地竞得者自行负责。若新公司非土地竞得者全额出资的企业,后期涉及的税务问题由土地竞得者自行负责。

(二) 申请人在青田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2)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延迟的,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到位后不足一年的;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处置到位的。(3)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

(三)开竣工要求:地块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地,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若土地竞得者未按时结清土地成交价款(含滞纳金)的,则即使交付期限已经届满,出让人仍有权拒绝交付宗地且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受让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具体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设置底价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公告时间:2026212日至202634

六、申请人应于202635上午10:00至202631616:00期间,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申请人应在202631616: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

八、挂牌时间为:202635日上午10:002026319上午11:00。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刘先生

青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