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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镇龙镇大道、伏龙路等道路路灯改造工程补充文件(一)
各竞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发包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竞标人对照发包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和发包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竞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慈溪市基层小型平台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发包文件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作如下调整:
10.8.1 |
竞标报价合理范围(合理低价法) |
为发包控制价下浮8(含) %-14(含)%,发包控制价为489348元,竞标报价合理范围为446090(含)元-411052(含)元。 |
调整为:
10.8.1 |
竞标报价合理范围(合理低价法) |
为发包控制价下浮8(含) %-14(含)%,发包控制价为489348元,竞标报价合理范围为450200(含)元-420839(含)元。 |
二、其他内容不变,给各竞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发包人: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人:慈溪永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慈溪市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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