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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天台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厂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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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天台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代理 |
浙江祥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公示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5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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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方式 |
书面意见(签字、盖章)和邮箱(邮箱号:101830725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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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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