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山镇明曙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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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招标人委托,现就姜山镇明曙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办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S-ZB(2026)-022

二、组织方式:委托代理机构招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价

备注

姜山镇明曙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资金落实情况等决定是否续签。

最高年度物业费:69.861万元/年;

三年度物业费最高限价:209.593万元

物业收益包含三部分:1、业主自行承当的物业费部分;2、政府补助安置村民的补助费用;3、物业经营补贴(最高补贴420000元/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条件: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条件: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3.请投标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30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中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否决。(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技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鄞州区镇街道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模块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2.形式: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虚拟子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投标保证保险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交易系统中的“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 《关于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

以下资料编入资格审查文件中:(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形式缴纳投标担保的,还须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缴纳投标担保的,则须提供保证保险保单。

系统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QQ:2063366329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姜山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项目公告期限一致)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招投标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

(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公布。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小城春秋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小城春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宁波瑞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南部商务区雷孟德旅游大厦20楼2002室;

联系人(本项目联系人):王泽、杨凯;

联系方式: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3.监督管理部门: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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