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江水运集散中心及周边堤塘改造提升工程(通道门改造)的澄清修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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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2
发布于
浙江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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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水运集散中心及周边堤塘改造提升工程(通道门改造)

补充文件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滨江水运集散中心及周边堤塘改造提升工程(通道门改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投标担保,现作如下更正:

序号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8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工程电子保函。

(1)工程电子保函

①工程电子保函的受益人为本项目招标人: 浙江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②工程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90天;

③递交方式: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购买电子保函。

注意: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标段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每个标段对应相应的订单号,汇款时备注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附言。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

3、注意事项

① 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购买工程电子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

③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保函办理与金融服务咨询):400-800-5100

④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购买工程电子保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2.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执行。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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