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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水运集散中心及周边堤塘改造提升工程(通道门改造)
补充文件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滨江水运集散中心及周边堤塘改造提升工程(通道门改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投标担保,现作如下更正:
序号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1、投标保证金金额: 18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工程电子保函。 (1)工程电子保函 ①工程电子保函的受益人为本项目招标人: 浙江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②工程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少于90天; ③递交方式:电子保函系统 通过椒易通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电子保函”递交方式,并按系统流程进行操作、购买电子保函。 注意:电子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第二天00:00,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申购电子保函;付款后请确认已收到出单提醒短信,或者在系统中查看保单状态为“已出单”。因未确认保函出单情况导致递交投标保证金失败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电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标段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每个标段对应相应的订单号,汇款时备注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附言。 注:投标保函文件中必须包含投标企业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企业名称、保证方式、保证金额、保函获得时间、保证项目名称、保函有效期限、保费标准、费用支付账户(基本账户)等。 3、注意事项 ① 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 购买工程电子保函的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 ③若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服务热线(保函办理与金融服务咨询):400-800-5100 ④以上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结果,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购买工程电子保函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6点之前。 |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
2.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执行。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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