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南市星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接收器配件及智能家居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4-02
发布于
江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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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龙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审批股

项目名称

龙南市星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接收器配件及智能家居配件项目

建设地点

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信息产业科技城内

建设单位

龙南市星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水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龙南市星通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接收器配件及智能家居配件项目(项目代码:2412-36*开通会员可解锁*-136263)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南信息产业科技城内,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86%。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4°48′55.036″,北纬24°50′23.216″,总占地面积920㎡。

项目建设内容: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供水、排水、配电等公用工程;污水处理站、固废堆场、废气处理系统、噪声处理等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接收器配件(高频头)1500万支、智能家居配件300万个的生产能力。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6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排气筒设置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项目废气主要有熔化工序颗粒物、浇铸工序颗粒物、打磨工序颗粒物、机加工非甲烷总烃等。

1.有组织废气:熔化工序颗粒物、浇铸工序颗粒物、打磨工序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2.无组织废气:机加工非甲烷总烃、未收集的熔化工序颗粒物、未收集的浇铸工序颗粒物、未收集的打磨工序颗粒物。通过加强管理、改进生产工艺、选择先进设备、增加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方式,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污口设置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COD、NH3-N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33t/a、0.003t/a以内。项目废水主要为铸造工序冷却废水、生活污水。

铸造工序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龙南东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运营期生活污水外排执行龙南市东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四)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可行性防治措施降噪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相关规定建设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边角料、铝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废布袋、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坩埚、废生产耗材等一般工业固废按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建设。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切实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事故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八)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向外延伸50m的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九)严格落实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

严格落实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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