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阿热勒托别乡红柳沟土地使用权的招租公告(ADCQ〔2026〕40号)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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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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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青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青河县阿热勒托别乡红柳沟工业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的实际情况,现将本次标的公开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委托方名称:青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地址:青河县青河镇文化南路694号院内东侧办公楼208室

交易平台名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地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211号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出租标的简况

出租标的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用途

地块坐标

出租面积(㎡)

起始价元/年

租期(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青河县阿热勒托别乡红柳沟工业用地

青国用(2016)第046号

工业用地

x5007329.853y30510222.210

x5007298.107y30510317.037 x5007140.230y30510158.650 x5007108.452y30510253.467 (土地四至范围、坐标,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20000

15

3

6

0.3

1.标的位置:青河县。

2.标的物权属情况: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

3.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以实际踏勘为准(现场联系人:韩德才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他瑕疵情况及承租条件需由意向承租方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意向承租方参与公开招租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完成现场踏勘并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周边环境情况、四至范围情况等),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再以任何标的瑕疵为由提出异议。

4.上述标的出租已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处置,新疆天拓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天拓评报字(2026)第123号),评估结果已经在有关部门备案。

三、承租方要求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并将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和其他报名资料提交至交易平台,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资源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因承租方违反上述要求导致任何后果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本土地按现有现状交付出租,出租方不负责场地平整整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各类报批手续代办等任何后期建设及配套相关义务。

4.租赁存续期间,土地平整、场地改扩建、规划报建、厂房修建、环保及安监行政审批、水电开户接驳等所有工程投入、手续申办工作均由承租人全权自行负责,承租方实施前述改扩建、建设行为前需将相关方案报出租方备案,且所有建设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规划要求、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土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土地相关税费、环保处罚款项、安全生产事故赔付、违章建筑整改费用等全部开支及对应的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独立承担。如因承租方前述行为导致出租方被任何第三方追责或被有权机关处罚的,或因承租方未及时履行前述缴费或赔付义务导致出租方被追索或承担任何责任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出租方

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全部损失。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出具书面许可,承租人严禁私自转租、分租涉案土地,不得擅自变更土地既定规划用途,严禁随意开挖土体、损毁地块原有地形地貌。

6.租赁期限届满终止承租时,承租人需将自有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各类固定附属设施及垃圾全部拆除清运离场,并将承租土地恢复至承租初始原状。

7.承租方仅可将该土地用于工业用途,不得擅自变更用途,若需调整用途需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方双重书面同意。

8.本标的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9.其他条件相关内容在土地租赁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内进行约定。

四、交易保证金处置

1.按公告要求确定承租方后,《租赁合同》应在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逾期视为违约,在合同签订并在完成合同备份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待承租方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本金利息一并原路予以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金利息一并原路予以退还。

2.交易保证金退还过程中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

经委托方及相关监督方调查并书面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承租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取消竞得资格外,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因其行为造成的其他损失,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依规进行处置,并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出租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原承租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的,出租方保留依法追偿的权利。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承租方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相应价款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

4.承租方签订合同后逾期未支付相关价款,出租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时,原承租方不得参加。

5.由于一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依法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如属于双方违约,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五、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6623日至202676日17:00时。

2.网上自由报价时间:2026623日至202677日11:00时止。

3.网上限时竞价时间:202677日11:00时开始。

(二)交易地点

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网址参与竞价活动。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xjaltggzy.gov.cn/)。

六、报名及交易流程

(一)申请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6623日至202676日17:00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xjaltggzy.gov.cn/),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申请。

3.准备工作:登录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xjaltggzy.gov.cn/--下载中心)下载《阿勒泰地区国有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按照该《操作手册》做好报名准备工作。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网上报名申请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6623日至202676日17:00时前,登陆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xjaltggzy.gov.cn/--下载中心),按照《阿勒泰地区国有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通过注册账号或者办理CA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以下彩色扫描(PDF格式)报名资料并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如下所示:

自然人报名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彩色扫描件);

2.《承诺书》(见附件);

3.《竞买意向申请书》(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5.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截图。(彩色扫描PDF格式);

6.现场踏勘确认书(由委托方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彩色扫描)。

企业/其他组织报名资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彩色扫描);

3.《承诺书》(见附件);

4.《竞买意向申请书》(见附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见附件,彩色扫描);

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报告(彩色打印并加盖公章扫描PDF格式);

8.现场踏勘确认书(由委托方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彩色扫描)。

注意:《竞买意向申请书》分为自然人申请和企业/其他组织申请两种;自然人提交的报名材料签名并按指印,企业/其他组织申请提交的报名材料需签名并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上报名材料需彩色扫描形成电子版文件进行上传。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

1.缴纳时限:意向承租方须于202676日17:00时前(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完成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逾期未足额有效到账的,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不予受理。

2.缴纳流程:

2.1.获取账户:意向承租方通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登记后,系统将自动为其分配一个唯一的虚拟子账户。

2.2.规范缴款:意向承租方必须使用报名时登记的企业对公账户或自然人银行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上述指定子账户足额有效缴纳《标的物基本情况表》中载明的交易保证金。

2.3.确认到账:完成支付后,意向承租方应登录交易平台,于公告期内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保证金账户,网页点击查询,显示缴纳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3.1.账户一致性要求:系统填写账户名和账户号必须与实际使用缴纳的账户完全一致,否则无法查询到缴纳明细。任何形式的第三方代付均视为无效缴纳。

3.2.到账时间界定: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有效缴纳,以交易平台系统最终到账显示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处理时间,确保资金提前到账。

3.3.系统技术支持:如遇支付后系统状态长时间未更新等异常情况,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联系技术方(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寻求解决。

4.风险提示:

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平台有权不予确认其竞买资格:保证金未在截止时间前到账;汇款账户名称与报名信息不符;缴纳金额不足;采用本公告明令禁止的支付方式。

4.2.禁止的支付方式:保证金缴纳不得通过现金存款、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银行对公转账渠道进行。

4.3.因意向承租方未按本公告规定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错误账户、错误支付方式或未及时核查确认到账状态等),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意向承租方须于202676日17:00时前完成报名申请资料上传及保证金缴纳(以交易平台系统最终显示时间为准)。

2.竞买资格确认: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对报名申请资料进行在线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且保证金在规定时限内足额有效到账的,交易平台在线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3.无效申请情形: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账户或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或保证金未在截止时间前有效到账的;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使用非报名登记账户或第三方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法律法规或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网上竞价流程

1.自由报价期(网上报价网址: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xjaltggzy.gov.cn/2026623日至202677日11:00时止。在此期间,意向承租方须至少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且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2.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网址: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xjaltggzy.gov.cn/自由报价期结束后,系统于202677日11:00时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

3.竞价规则:本项目采用网络连续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

3.1.竞价人初次报价须不低于公告起始价,每次加价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3.2.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如有其它竞买人愿意继续竞价,则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并以自由报价截止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始价,限时竞价周期可以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轮限时竞价周期时长为120秒。

3.3.限时竞价期间,每出现一次有效报价,系统即重新开始120秒倒计时;如无新的报价,则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竞得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3.3.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3.3.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3.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起始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注意事项:网络报价时间以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方的服务器时间为准。在网络竞价期间,竞价人应关注网络报价变化、自身报价和项目成交情况,并对自身报价操作和结果承担责任。

4.成交确认:竞价活动结束,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4.1.交易系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成交价(最高报价)及竞得人(受让方)。并在报价端口显示成交信息。竞得人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及委托方签订《成交确认书》,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结果公告为准。

4.2.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纳相应的价款和交易后续手续办理等工作。

七、竞买保证金的退付

竞价结束后,承租方须按照《成交确认书》载明的时限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完成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注: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6〕374号)缴纳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算后本金利息一并原路予以退还;未成交的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本金利息一并原路予以退还。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对出租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委托方负责解释。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委托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

1.1.本次出租标的按现状整体出租,请意向承租方务必在报名前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与实地踏勘,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物资产的详细情况和瑕疵,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物现状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出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现场勘查联系人青河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韩德才,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2.意向承租方提交竞买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自愿接受出租标的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等内容全部现状及瑕疵,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且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竞得后,因出租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关。

2.意向承租方必须通过账号或者CA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登录后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操作或授权操作。意向承租方因其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泄露密码、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意向承租方参加竞买活动使用的计算机或网络环境遭到人为攻击和干扰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3.网上交易时请使用IE11浏览器、EDGE浏览器(非IE模式)、360浏览器(非IE模式)、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具体操作方式:登陆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阿勒泰地区国有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4.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委托方和承租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交易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组织交易活动,对交易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负责。除因交易中心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外,交易中心不承担因交易本身或标的物状况所产生的任何实体性法律责任。

6.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相应单位咨询。

6.1.委托方联系人:韩德才,咨 询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2.交易平台联系人:沈老师,联 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3.交易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QQ:961807730

附件:

1.《网络竞价须知》;

2.《委托方承诺书》;

3.自然人报名材料(模板):意向承租方承诺书、承租意向书、授权委托书;

4.企业/其他组织报名资料(模板):意向承租方承诺书、承租意向书、授权委托书;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2:委托方承诺.docx

附件3:自然人报名材料.doc

附件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docx

附件4:企业其他组织报名资料.doc

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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