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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00
挂牌价
60,000.00
元/年
项目所在地:
苏州天平山风景名胜区
联系人:
方思然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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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天平山山体游客补给服务公开招租项目
挂牌起始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编号
SCJRZ20260645
挂牌终止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委托方
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看样联系人
刘德华
内部决策情况
联系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苏州天平山风景名胜区
所在楼层
1层
资产使用现状
空置
出租面积(m²)
112.4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砖木结构,内部简单装修,水、电、网络等设施齐全
租期
2年
配套、环境、交通等
(1)区域位置:评估对象对应房地产区域内配套设施较好,商业配套设施完善、交通较好、环境较好。 (2)居住成熟度:评估对象区域内人口密集,居住成熟度高,商业网点较齐全,附近农商银行、工商银行等,配套的商业网点均已基本形成规模,商服繁华程度较高。 (3)交通状况:地理位置较好,周边有灵天路、乾隆御道等主次干道,通达性较好。附近有4路、轨道交通5号线等公交线路,交通较便捷。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否
其他披露事项
1、承租人须向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有关执照方可营业,并在办妥所有手续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证照、文件的复印件交给管理处存档。承租人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合法手续或备案均在签订合同期内自行向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若未取得相关执照而导致无法经营或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业,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赔偿出租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停业5天(含5天)之内,按天数扣履约保证金,每天扣履约保证金的3%;停业超过5天不到15天按天数扣履约保证金,每天扣履约保证金的5%,停业超过15天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并视承租人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经营权,承租人未清场前所产生的租金费用按实结算。 2、承租人须每月向招租单位提供进货供应商营业执照、进货单据等所有资料,涉及食品原料采购的,还需提供食品原料的检测报告。招租单位可以随时抽查,合同期内发现一次资料不全,招租单位有权扣除10%履约保证金;若发现第二次资料不全,招租单位有权扣除40%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资料不全招租单位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在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采取1-5天的断电断水措施,同时将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取消其经营权。 3、中标后,承租方须对经营场所进行整体装修,装修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装修风格须精致、素雅、洁净,契合素面馆“清、静、雅、养”的整体氛围,体现中式或新中式禅意美学,注重细节与就餐体验。在开业运营(含试运营)前须向招标单位提供发票证明,若不满足要求,住房租赁公司、天平山管理处有权禁止营业。 4、承租人承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垃圾处置费等,水电费按年抄表核算,水电表安装由中标方负责,电费1元/度,水费4.5元/吨,垃圾处置费为年度支付给景区的租金(包含底租及分成部分租金)的4%。水电费、垃圾处置费一年一缴,缴费时间为承租人与天平山经营科核对好水电垃圾费并开具缴款单后7天内。未经招租单位同意,承租人不得使用景区其他水源及电源。 5、标的资产产权方为行政事业单位,由委托方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并施行公开招租。项目成交后,需承租方、产权方和委托方三方签署《房产租赁合同》。 6、其他相关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60000 元/年
租金支付要求
1、本项目租赁金额由年基础租金加超额部分营业额提成的方式综合构成。2、营业额提成为最终承租经营单位年营业额超过30万元,超额部分天平山景区计提营业额的20%。3、年租金一年一付。
租金调整方式
无
免租期
无
租金以外费用
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按首年基础租金的三个月租金支付)
使用用途及要求
免费为游客提供休憩场地、直饮水、热水等服务,售卖素面。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禁止从事餐饮服务 (不产生重油烟除外)、养生保健服务、保健品销售、玉器加工销售、棋牌、酒吧服务、娱乐等及不符合辖区要求的行业;不可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化品;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违规住宿。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合作、入股、加盟等。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响应承租人在申请前按需自行至房产现场仔细查看,并向出租方了解房产的实际情况。。 2、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提供场地,按年收取基础租金加超额营业收入的分成租金,中标方承担经营场所装修、采购、安装、维修及经营用货品、物料、人工、税费、保险、运行所需水电费等其他一切成本。 3、响应承租人须接入天平山统一收银系统,做好库存盘点,营业款项先入天平山账户,由收银系统每日自动分成,收款手续费均由响应承租人承担。 4、经营范围:免费为游客提供休憩场地、直饮水、热水等服务,售卖素面。具体销售产品或服务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开展,所售商品或服务及其售价须事先向管理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进行销售。 5、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易信息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租,截至报名期结束,征集到的意向承租人不足三家的,项目废标。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受理时段为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30—16: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6楼605室;
4、报名及咨询:方经理、李经理;
5、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报名材料:营业执照(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模板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如有)、受托人身份证(如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委托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报名保证金交纳:报名保证金金额45000元:
报名截止日(*开通会员可解锁*)23:59:59(含)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①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开通会员可解锁*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②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二、招租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报名期内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获取地点:苏州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2楼203
2、招租文件领取方式:
获取方式:报名时现场出售,售出后概不退回
售 价:每套500元
招租文件获取咨询:倪经理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开标时间:暂定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首个工作日,具体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招租文件时须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
注:未依照上述要求进行报名并依法获取招租文件的响应承租人,视为未参加该项招租活动,不具备对该招租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三、资格条件(不满足无法参与后续招租评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承租;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
1、项目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成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
2、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三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3、项目成交后,成交人应向产交中心支付首年租金成交额1%的交易服务费,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组织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从成交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优先扣除,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方向招标组织机构直接支付。
4、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报名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报名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5、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严禁投标人存在材料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竞标、虚假响应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无论中标与否,立即取消其投标 / 中标资格;同时将该投标单位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永久纳入产权方各类项目黑名单,终身禁止参与产权方所有项目投标及合作。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