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应急采购管理规定-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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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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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应急采购管理规定

为提高医院采购工作效率,规范应急采购行为,防范风

险,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 医院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可采用应急

采购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应急采购的货物、服务、工

程类项目;

(二)因患者病情特殊需使用的特殊功能医用耗材;

(三)因学术交流需要,外院专家指定使用的医用耗材

品牌型号;

(四)设备故障,短时间内无法修复且无替代设备的,

按常规采购流程无法满足临床需求的;

(五)出现其它不可预见的状况需要应急采购的。

第二条属于情况(一)的,项目主管部门按医院相关议

事规则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决定,招标采购中心凭

项目主管部门的立项通知函执行应急采购;因特殊情况无法

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的,由申购科室经科务会讨论、

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重要事项审批流程或应急采购通知函至

招标采购中心执行应急采购,事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向院长办

公会、党委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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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情况(二)

(三)的,申请人应发起应急采购申请流程,

详细注明原因并提交印证材料→科主任审核→手术室/介入

室负责人审批(手术室/介入室耗材需此环节)→物价部门审

核→医务处审核→医学装备处经办人审核→医学装备处负

责人审核→医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核→医学装备处分管院领

导审核→院长审核;审批结束后,由医学装备处组织召开专

题会议并进行应急采购。

属于情况(四)

(五)的,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召开专题会

议启动应急采购流程,一般应由使用部门、招标采购中心、

审计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研究决定可否进行

应急采购,医务处、医保处、财务处等部门视情参加。专题

会同意应急采购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发起应急采购申

请流程,填写应急采购申请,详细注明原因并提交印证材料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审

核,然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按医院相关议事规则提交院长办公

会或党委会讨论决定。

第三条 招标采购中心(医学装备处)组织应急采购谈

判,应急采购谈判小组应由项目申购单位、项目主管部门、

招标采购中心、审计处人员组成。

第四条 应急采购项目原则上应有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

商参与采购活动,特殊项目除外。

第五条应急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由应急采购谈判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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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谈判确定。招标采购中心(医学装备处)应当妥善

保存与应急采购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第六条 应急采购项目合同签订、验收及款项支付事宜

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购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为准。相关法律责任按政府

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采购领导

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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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应急采购

符合医院应急采购管理规定中的五种情况

属于情况(一)的

属于情况(二)

(三)的

属于情况(四)

(五)的

申购科室经科务会讨论通过

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

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立项通知函

申请人发起(耗材)应急采购申请流程并完成审批流程

医学装备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过

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过

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发起应急采购申请流程并完成审批流程

项目主管部门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

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应急采购谈判

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立项通知函

项 目 主 管 部 门提 交 审 签 通 过的 重 要 事 项 审批 流 程 或 应 急采购通知函

招 标 采 购 中 心 组织应急采购谈判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提交 院 长 办 公 会 或党委会报备

医学装备处组织应急采购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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