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泰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8-05
发布于
广东中山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拟对中山泰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信息来源: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享:

  根据中山泰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1号三楼,邮编:528467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山泰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坦洲镇前进二路38号A4栋2楼

建设单位

中山泰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山泰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整体搬迁至中山市坦洲镇前进二路38号A4栋2楼,中心位置:东经113度25分30.704秒,北纬22度17分48.045秒,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年产纸箱420吨、纸制品26吨。搬迁项目与现有项目不存在依托关系,搬迁后现有项目随即停止生产,无污染物产生,亦不存在现有污染源留存问题。

环评机构

中山市博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工艺涉及切纸、印刷、开槽、粘盒、订合、啤,设备均使用电能。项目印刷、粘盒废气(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总VOCS可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柔性版印刷监控浓度值”(第Ⅱ时段)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总VOCS可满足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厂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项目生活污水(180t/a)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进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项目生产废水(27t/a)收集后交由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减振处理,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报告表分析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南侧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收集后交给有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废抹布和手套、废印版、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本项目内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润滑油、废润滑油,风险Q值小于1。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类型为液态化学品、危废、生产废水发生泄漏造成周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可燃物料泄漏引起火灾造成的次生衍生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项目化学品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和废水暂存区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防渗;厂区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厂区门口设置缓坡。项目土壤和地下水影响途径主要为液态化学品、危废、生产废水发生泄漏垂直下渗。项目拟采取以下措施:分区防渗,化学品暂存区、危险废物暂存区和废水暂存区设置为重点污染防渗区,生产区设置为一般污染防渗区,办公区、仓库设置为简单污染防渗区。该项目属于搬迁项目,搬迁后该项目共排放挥发性有机物0.0056吨,项目原环评审批同意批准排放挥发性有机物0.0398吨,本次无需增加挥发性有机物。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公示期未接到群众反馈

打印 关闭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