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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询比价项目类型: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GKZB2*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1
项目概况: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工程交警监控设备设施迁改项目
招标人: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人: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联系电话:85662150
公告发布媒体: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工程交警监控设备设施迁改项目
标段包/编号:GKZB2*开通会员可解锁*4-0001
文件获取地点: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是否收取平台服务费:
开标地点:青岛阳光采购平台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项目范围:(1)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主线工程。工程建设起点位于青兰高速公路与青岛新机场高速公路交叉的河套枢纽,终点位于黄岛东枢纽互通,全长27.918公里。主要技术标准: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主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单侧分离加宽为辅”的加宽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大桥7座,中桥4座(扩建3座,新建1座),扩建小桥5座,涵洞25道(接长利用22道,分离新建3道);互通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3处);分离立交12处(主线上跨7处,主线下穿5处);扩建通道11道,拆除重建天桥2座;匝道收费站3处。(2)联络线S7601黄岛东枢纽至黄岛东收费站段。工程建设起点顺接黄岛东枢纽互通,终点位于黄岛东主线收费站,全长 2.850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采用“两侧拼宽,单侧分离加宽”的加宽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大桥1座,扩建小桥1座,分离新建涵洞1道;扩建通道3道;主线收费站1处。(3)营海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建设起点位于G204与S102 交叉口,终点位于尚德大道与汾河路交叉口北侧,全长1.695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桥梁487米/1座,路基2519 平米。
报名须知:
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工程交警监控设备设施迁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改扩建工程交警监控设备设施迁改项目,招标人为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1)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黄岛段主线工程。工程建设起点位于青兰高速公路与青岛新机场高速公路交叉的河套枢纽,终点位于黄岛东枢纽互通,全长27.918公里。主要技术标准: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主线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单侧分离加宽为辅”的加宽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大桥7座,中桥4座(扩建3座,新建1座),扩建小桥5座,涵洞25道(接长利用22道,分离新建3道);互通立交6处(其中枢纽互通3处,一般互通3处);分离立交12处(主线上跨7处,主线下穿5处);扩建通道11道,拆除重建天桥2座;匝道收费站3处。(2)联络线S7601黄岛东枢纽至黄岛东收费站段。工程建设起点顺接黄岛东枢纽互通,终点位于黄岛东主线收费站,全长 2.850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八车道。采用“两侧拼宽,单侧分离加宽”的加宽方式。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大桥1座,扩建小桥1座,分离新建涵洞1道;扩建通道3道;主线收费站1处。(3)营海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建设起点位于G204与S102 交叉口,终点位于尚德大道与汾河路交叉口北侧,全长1.695公里。主要技术标准为: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桥梁487米/1座,路基2519 平米。
2.1.2计划工期:总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1.3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等有关规定,并满足运营商或产权单位的相应要求。
2.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1)保通:第一阶段需将下行路段9处视频监控设备迁移至上行对应点位,同时建设太阳能供电设备12处(原下行9处及上行3处)、敷设分支光缆4km;第二阶段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太阳能迁改,通车后拆除12处太阳能设备;主干传输采用“原有光纤+临时光缆”双链路,临时光缆选用12芯单模光缆(G.652),沿绿化带套管敷设,穿越涵洞、桥梁时采用架空防护。利旧迁移原有自愈环网光端机,实现链路故障时50ms内自动切换,保数据传输不中断。
(2)借用高速公路新建主干道路管道敷设交警自用主干光缆,合计敷设24芯光缆约32.08公里,36芯光缆约33.2公里,覆盖青兰高速河套至黄岛段全线,汇聚至交警机房。设备前端通过6芯光缆接入主干光缆。
(3)监控设备、单柱式可变信息标志、匝道卡口等较小功率设备,从邻近的机电系统就近取电;服务区卡口、大屏等设备从收费站的配电箱处取电;同时迁移两处箱变为主线设备供电。
(4)全线共建设视频监控点位33处,配置各类高清监控摄像机91台(新建72台,利旧迁移19台),拆除利旧原有监控杆12处,借交安门架或杆安装16处,桥上新立小L杆或T杆2处,利用卡口L杆1处;新增33块视频监控提示牌,建设门架式可变信息屏5块,雾区路段利旧迁移单柱式可变信息标志4处;新建主线卡口摄像机26台(新建正向卡口摄像机12台、反向卡口摄像机4台;利旧正向卡口摄像机6台、反向卡口摄像机4台);在K36+000~K57+200路段设置双向区间测速,配套新增区间测速标志牌2套,新增6个违法抓拍提示牌;新建匝道卡口监控17处,配置卡口摄像机20台;新建雾区诱导灯520个,布设能见度检测设备3台;在重点路段及收费站利旧迁移应急广播系统设备11套;配置24盘位存储主机2台;利用前端监控摄像机+后台违停抓拍服务器,实现违法停车自动识别、自动抓拍、自动取证。
2.3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②项目总工程师1人,公路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员1人,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自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一个合同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或交警机电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 录“青岛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qdygcg.com(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②本采购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等内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岛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相关内容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并及时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青岛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qdygcg.com)。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其他说明:平台服务费通过扫描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支付缴纳。
开标会议形式:远程,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青岛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明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博雅3号楼22层2203室;
邮箱:lingmingjia@sdhyha.com。
9.其他
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开标会议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9.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会议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qdjfgszcb@163.com
联系地址: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
注册说明:供应商如需参与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须在本平台注册,请使用windows系统,推荐使用火狐、chorme浏览器。
文件下载:供应商如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须提前通过官网首页【帮助中心】下载并安装【平台数字签名助手】。
标书款支付:
CA办理:供应商如需参与全流程电子化非竞价项目,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签名、加密/解密等相关操作,具体内容详见【帮助中心】-《关于平台CA办理及使用的相关说明》。 重要提示: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的CA在本平台通用。
帮助信息:供应商如需申请开具发票,请前往【收付款及开票信息维护】-【购买方开票信息维护】确认后前往【订单管理】-【申请开票】。 重要提示: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版,邮费需自理(EMS或顺丰到付)。
其他信息:特别提醒:青岛阳光采购平台提示短信功能仅为辅助提示,正式内容以系统提醒为准。
监督单位:
异议/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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