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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2024-5350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监管系统(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CZ2024-5350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监管系统(一期)项目—主体工程
采 购 人(甲方):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93号4楼、5楼,195号3楼、4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智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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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 |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监管系统(一期)项目—主体工程 | 1(项) | 700,000.00 | 700,000.00 |
| 2 |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监管系统(一期)项目—主体工程 | 1(项) | 312,000.00 | 312,000.00 |
| 3 |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监管系统(一期)项目—主体工程 | 1(项) | 631,000.00 | 631,000.00 |
| 4 |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监管系统(一期)项目—主体工程 | 1(项) | 103,000.00 | 103,000.00 |
| 5 |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地图监管系统(一期)项目—主体工程 | 1(项) | 1,185,000.00 | 1,185,000.00 |
合同金额: 2,931,0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玖拾叁万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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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黄伟波、王立功、肖芳、闫大顺
一、项目文档资料符合合同验收要求。 二、项目完成了项目建设方案、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建设内容和配套服务,达到了建设目标。 三、项目通过了三级等保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验收测评,经三个月试运行,功能和性能满足合同约定。 四、经费支付符合合同约定。 综上所述,专家组同意项目通过合同验收。
无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自动化中心(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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