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监理协议服务单位(2026-2029年) 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28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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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监理协议服务单位(2026-2029年)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近期拟进行招标,根据学校招标管理有关规定,现进行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1、工作范围:2026-2029年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即单项合同估算监理费20万元以下监理服务项目,协议期限为3年。(对于经估算设备购置费和主材电缆费之和占工程投资额40%以上的项目,校方可不在协议服务单位中委派监理服务,单独进行监理服务公开采招)

2、服务内容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工作内容,具体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2)配备专业造价人员,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参与控制价对标、已完工程量确认、工程变更的审核、结算审核等项目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工作。

(3)提供从项目委托直至项目质保完成时间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3、取费方式

采用“计费基数×费率”的方式确定工程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计费基数”为“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价”,各投标单位进行“费率”报价,费率报价的最高限价暂定为3.3%。此外,设定最小付费额,工程项目监理服务费的最小付费额由各投标单位按照不高于3000元的原则自主报价,在综合评分中考虑其所报价格。

、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派驻的项目组中须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专业执业资格的人员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报名、投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次公示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意向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后续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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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老师

江苏大学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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