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广大师生,为师生在校内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现对阳光学院商铺及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实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参加竞租及投资建设且诚信守法、资信等级高的单位或个人参加。
一、招商项目(租赁期:店铺3年,最后一年合同期至6月30日)
| 序号 |
面积(㎡)/数量(点位) |
位置 |
经营业态/服务内容 |
| 1 |
5个 |
校本部 |
校本部户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
| 2 |
57㎡ |
滨海校区A区日新苑3号楼与5号楼连廊5-6号店面 |
清真餐饮店 |
| 3 |
29㎡ |
A区日新苑3号楼与5号楼连廊4号店面 |
业态不限,但必须符合学校的管理要求 |
| 4 |
28.5㎡ |
滨海校区B区3-4号楼10号店铺 |
二、合格竞租人的共同资格要求
竞租方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竞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租方近 3 年内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及安全责任事件。
1、竞租方为独立法人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竞租方为个体经营者提供以本人名义注册的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竞租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竞租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本次投标或中标资格;已签署合同的,校方有权单方面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租赁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4、承租方如为连锁品牌、有高校实际经营案例、各类服务项目报价性价比高可优先考虑。
5、由承租方进行装修投资,费用自理,装修不得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对原建筑框架主体结构及外立面进行拆改。为保障装修品质,店面设计及装修由承租单位自行负责,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对装修方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店面软装设计和装修效果图、施工图等,装修材料需符合国标环保、节能及各类安全要求。为确保此区域商铺店招统一性,店招由校方统一制作,制作费用由商户承担。
6、合同期内费用:合同期内产生所有费用参照现有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保险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垃圾处置费(厨余垃圾)等一切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缴费时间及收费标准按双方合同约定。水、电表安装由承租方负责安装。水、电表需按照学校要求的品牌安装预付费水电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对应业态经营许可等证件,出租方配合提供承租方办理证件所需场地等相关材料。
8、承租方对承租区域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若发现上述情况,出租方可随时终止合同,承租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9、经营期间承租方自行修缮。合同期满后,该租赁物上固定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退租时应保证场地设施完整,并通过出租方验收,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移动设施、设备等属承租方所有,承租方自行处理。
10、承租方营业时间需与出租方沟通确认,寒暑假根据学校的要求营业。
11、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管理,若管理不到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按照《阳光学院商户管理办法》支付相应违约金,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出租方。
12、场地需补充的设施均由承租方自行建设,满足安消安全,由承租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出租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并按消防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等,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3、若出租方需要临时征用场地、物资和人员,需提前向承租方告知,如征用时间不超过 3 天,由承租方有义务无偿提供,超过 3 天,则由双方协商后执行,由此造成的租金及运营损失,由出租方予以一定补偿。
14、诚信经营:在店内显著位置公示所有商品及服务价格及相关管理制度。
15、各类服务项目报价不得高于滨海新区周边市场价,商品售价不得高于同品牌门店同款产品的售价。
16、承租方须安装网络监控系统,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调取、查看监控;出租方提供电源、水源以及排污等详细接驳点。
17、承租方必须承担经营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8、遇学校大型活动,承租方需根据学校安排提供赞助(不限于商品、折扣券、抵用券等)支持。
19、承租方需配合执行校方关于突发事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分项目专项资格与运营要求
1、竞租人资质专项要求
承租方营业执照须包含电动自行车相关设施设备、充电桩服务类经营范围,或取
得充电桩服务代理资格(满足一项即可)。
2、场地与点位建设硬性指标
项目划定 5 个户外建设点位,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划定区域施工,不得超范围占用场地,各点位最低有效充电插座数量要求:
(1)点位 1(六期实验学校楼侧):≥46 个
· (2)点位 2(六期西 19 楼侧):≥42 个
· (3)点位 3(六期西 16 后侧,扣除原有设备后):≥32 个
· (4)点位 4(润知楼与载德楼中间):≥36 个
· (5)点位 5(红楼停车场):≥20 个
3、设备技术标准
(1)单充电口输出功率≥300W;设备外壳 IP65 防水防火阻燃耐晒,配备专用户外防护罩;充电控制器集成过充、短路、漏电、过载、空载、高温、防雨、自检、断电记忆九项保护功能。
(2)线缆全部采用国标 3C 认证知名品牌产品,规格 BV-32.5/YJV-32.5,沿金属线槽固定于雨棚立柱敷设;每回路充电口≤8 个,配套 2P 16A 漏电保护开关;A/B/C/D 区分 6 个回路、E 区分 3 个回路,各区总开关三相 32A;预付费电表1. 竞租人资质专项要求
(3)承租方营业执照须包含电动自行车相关设施设备、充电桩服务类经营范围,或取得充电桩服务代理资格(满足一项即可)。
4、场地与点位建设硬性指标
(1)项目划定 5 个户外建设点位,承租方须严格按照划定区域施工,不得超范围占用场地,各点位最低有效充电插座数量要求:
(2)点位 1(六期实验学三相 40A,与校园卡为同一厂家产品;进线采用 YJV-5*6 SC40 引至就近楼宇。
(3)雨棚由校方按统一标准建设,承租方仅负责充电桩设备、线路、配电系统施工安装。
5、工期、收费与系统对接
(1)整体建设、调试、验收完工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25 日前。
(2)充电收费上限:1 元 / 4 小时,不得上浮。
(3)充电桩智能管理系统须完整接入学校能源管控平台,支持校园一卡通预付费计费。
6、施工、验收与运维管理
(1)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提交完整施工组织方案、雨棚配套安装详图,经校方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竣工由校方组织验收,核验插座数量、通电测试、雨棚安全、外观效果全部合格后方可运营。
(2)全周期运维责任:承租方负责设备安装、月度巡检(每月不少于 1 次)、日常维修保养;站点醒目位置张贴报修电话,设备故障 12 小时内处置完毕。
(3)场地配套:自行设计、制作、安装区域指引标识,方案校方审核通过后落地;全充电区域安装高清监控,实现无死角全覆盖。
(4)安全责任:充电桩产品符合国家规范,因设备质量问题引发车辆损坏、火灾、人身伤害等全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赔偿责任;须单独编制完整安全保障方案提交校方备案。
1、资质人员硬性条件
(1)商户须提供有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官方清真资质证明。
(2)厨师、采购等关键岗位必须配备具备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从业人员。
2、全流程清真管理规范
原材料采购、仓储、加工制作、就餐场地布置全流程严格尊重穆斯林民族习俗,落实清真食品卫生规范;后厨灶具、厨具、餐具全部专用,严禁与非清真餐饮器具混用、混放。
3、装修、排烟与消防强制规定
(1)装修投资、油烟净化系统、专用排烟管道全部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外立面。
(2)本商铺位于学生宿舍楼下,属环境敏感区域,必须配套与经营规模匹配的油烟净化设备,排烟口布设方案经校方后勤基建处审批后方可施工;商户定期清洗、维保净化设备并留存记录,设备故障须及时更换维修。
(3)装修方案需包含效果图、施工图、排烟系统图纸,经校方审核通过方可进场施工,装修材料符合环保、节能、消防安全国标。
(4)经营全程严禁使用任何明火,含液化气炉、煤炉、木炭炉、柴火灶等,仅可使用电类加热设备。
4、 食品经营通用附加条款
(1)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全品类明码标价,保障食材卫生安全。
单独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建立食品采购溯源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检查。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就餐人身伤害等事件,全部法律、经济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校方有权停业整顿、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电子版(充电桩项目额外提供充电桩相关经营范围佐证材料;清真餐饮项目额外提供清真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业绩 / 案例(竞标项目同类业态的经营案例,充电桩项目优先提供高校校内充电站运营案例,餐饮项目提供校园餐饮运营案例)。
(3)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箱地址。
材料提交规范:
所有资格审查资料汇总为单个 PDF 文档,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命名规则:报名单位全称 +(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未按规范整理、命名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五、报名截止时间(含现场踏勘)
(1)*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 接收邮箱:cgyztbzx@ygu.edu.cn
(2)现场报名 材料送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登龙路99号阳光学院正德楼708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六、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徐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何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