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问卷调查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17
发布于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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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问卷调查公告

采购部门拟进行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问卷调查,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线上递交相关资料。

一、项目名称

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本次招标为龙口市人民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神经内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共为2个包:A包为电子鼻咽喉镜系统,B包为神经内镜摄像系统

三、问卷征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7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7

四、征集对象

投标人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包:无;

B包: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产品参与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工业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代理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征集资料的提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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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料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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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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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口市人民医院

地 址:龙口市环城北路1366号

联 系 人:魏晓燕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1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联 系 人:初宇鑫、孙立俊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政府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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