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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全称):溆浦县第一中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代建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溆财采计(2026)047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为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实施全过程代建。从项目可研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实体移交为止,对项目的开工前工作、建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及相关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二、合同金额(元)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合同金额大写:柒拾玖万柒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元) |
1 |
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溆浦县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代建服务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附件 |
/ |
1 |
项 |
/ |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代建合同生效之日即是代建工作开始之时。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 720 天;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地点:怀化市溆浦县
方式:现场履约
四、付款方式
1.施工合同生效支付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前期管理费用;
2.工程主体基础完成,支付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20%(累计不超过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30%);
3.工程主体工程封顶后,支付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15%(累计不超过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45%);
4.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支付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20%(累计不超过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65%);
5.工程竣工备案、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等工作5完成后支付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30%(累计不超过代建服务费合同总金额的95%)。
6.所有工作完成后的一年后支付所有余款。(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开通会员可解锁*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溆浦县第一中学 |
乙 方: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黄喜 |
法定代表人:戴勇军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长兴街585号 |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文创路7号马栏山创意中心C栋101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芙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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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6015 7948 4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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