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山二酉山风景名胜区森林景观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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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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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山二酉山风景名胜区森林景观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沅陵县林业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中华书山二酉山风景名胜区森林景观提升建设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书山二酉山风景名胜区森林景观提升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2026203014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项目内容:详见合同内容

6、 项目经理:王志海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佰玖拾万伍仟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总价)

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中华书山二酉山风景名胜区森林景观提升建设项目

1

详见合同内容

*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行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

地点:沅陵县林业局

方式:现场签订

四、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该项目进场施工后二个月,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40%的进度款。

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0%(含40%的进度款);乙方领取费用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第一年管护期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8%;乙方领取费用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4、第二年管护期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2%;乙方领取费用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5、结算依据以现行财务管理规定为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合同主体

甲 方: 沅陵县林业局

乙 方:闽投建工(河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陈平旺

委托代理人:黄海生

委托代理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天宁支行

帐 号:8100 0054 7438 000001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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