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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对双星种业(甘肃)有限公司向日葵种子全自动生产加工及智能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风光大厦
邮 编:735000
附 件: 酒经管批〔2026〕11号-双星种业(甘肃)有限公司向日葵种子全自动生产加工及智能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