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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深甽镇溪滨溪小流域)已由 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海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深甽镇溪滨溪小流域)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投资【202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上级补助资金和单位自筹共同承担,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深甽镇境内,主要建设范围为封育治理49.77hm2及对该段河道两侧护岸进行提升改造、布置相应的堰坝建筑物等,本次治理总长度约2282m,包含溪滨溪主河道治理长度1710m,支流整治长度269m,凫溪整治长度258m,支流金岙坑溪整治长度约45m;河道清淤长约130m,清淤面积合计1079.5m²;并包含溪滨溪村村头专项提升工程和集散中心堰坝专项提升工程。本项目为I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挡墙、桥梁、堰坝)为4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概算总投资为3106.34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河道治理、清淤以及河道两侧护岸进行提升改造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1个标段,本工程造价2228.4123万元。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含图纸)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 月 日 时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月 日 时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海县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宁海县大中山商务楼A幢15楼 联 系 人:孔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人: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 系 人:周聪燕、严岳海、周恒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宁海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