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001)号 标段编号:A33*开通会员可解锁*58001001 致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001)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 1、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叁拾叁万柒仟元整(¥17337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玖拾伍万零肆拾元整(¥15950040元,即招标预算价下浮8%)。 2、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标段水利安全生产费不得低于下限值345411元、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下限值20645元。 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4 变更估价的原则”、“16 价格调整”、“25 补充约定”等合同条款内容部分修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4、公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详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5、提供招标人审定招标预算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供参考),详见附件。 6、提供澄清版施工图纸(图纸2025.12.12),详见附件。 7、提供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发布本工程澄清版招标文件【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象山县海塘安澜及配套设施综合改造提升工程二期—淡港门闸改造提升工程)[1.1].招标文件】及其PDF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澄清版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上海东华建设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