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设备购置(第九十二批)项目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6-01-14
发布于
河北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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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项目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设备购置(第九十二批),项目业主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标包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仅供参考)

计量单位

数量

1

安全监控系统补套

KJ70X(A)

1

2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JCB4(A)

200

光干涉甲烷测定器

CJG-10

20

矿用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JLp00

15

多参数检测报警仪

JD5

15

氧气测定器

CYp5

15

矿用本安型红外测温仪

CWp50(A)

15

便携式气体仪表校验装置

BAX-1A

5

3

扛挤压正反向减压风门

2.2米×2.4 米

3

平衡无压风门

1.6米×1.8 米

5

2.2交货期:一般要求标包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内(包含30日历天),特殊要求标包的交货期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及产品质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响应产品需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且响应产品的配套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合格证。凡属防爆设备的,需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防爆合格证等资质;属于特种设备的,需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内的设备,需具有生产许可证;属于一般产品的需具有检测报告等资格证明材料;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3.3款不适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不得响应。

(3)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并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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