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山西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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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50:51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开通会员可解锁*312000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编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3120003-01)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函[2024〕205 号和晋

发改审批函[2025]25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项目资金来源

为申请超长期国债、债券资金以及医院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采用 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病房条件改造提升项目 EPC 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2.3建设地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院内(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110号)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总体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总建筑面积28037平方米。其中内科一病区病房楼改

造面积12152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平面布局优化、结构加固、内部装饰改造、增加病房独

立卫生间、内部设备管线重新布置敷设、室内消防系统改造、增设无障碍设施及智能化系统

等。外科一病区病房楼改造面积15885平方米,改造内容主要为更换电梯4部,更换空调主机(含

冷却塔)3台,更换中央空气新风机组11台。

2.6 项目工期:16个月(480日历天)。

其中:设计期限1个月(30日历天),施工期限15个月(45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

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

2.8 质量要求:

2.8.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及

技术标准。

2.8.2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国家、省、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

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2.8.3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8.4 节能、环保、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3.1.1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

分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

3.2.1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

在有效期内)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3.2.2 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

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3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

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必须具备上述要求的相应资格。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如

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5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

结果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

经理))(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 财务要求: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企业近

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凭证(投标人项目班子成员均须提供个人参保明细,退休人员提供

退休证明)(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3.8.2 联合体各方应确定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和组织实施;

3.8.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

投标将被拒绝;

3.8.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3.9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ggzy.changzhi.

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https://ggzy.chang

zhi.gov.cn)”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ggzy.chang

zhi.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本次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具体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准备好CA锁

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利进行。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

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1.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

://ggzy.changzhi.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受异议单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hpyyghk@163.com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

长治市)发布。

十、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 81 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2111484

电子邮件:czsjsgczbb@163.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院内(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 110 号)

联 系 人:贾先生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邮箱:hpyyghk@163.com

代理机构:山西文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捉马东大街盛德大厦 B 座 715

联 系 人:任女士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邮箱:akaro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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