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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我部拟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旬至9月下旬开展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经费26万元。该项目公开需向专业服务公司采购服务。特邀请国内有兴趣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参加该项目公开比选。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宣传项目
二、活动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下旬至9月下旬
三、宣传内容
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和国家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海南省宗教事务管理若干规定》等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
四、项目明细
1.省级主流媒体、自媒体投放宣传广告8万元。
2.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宣传、材料等费用2.5万元。
3.宗教工作知识和法治知识宣传费6.5万元。
4.宗教政策宣传9万元。(户外大屏幕广告)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超出此范围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8月20日至9月30日。
五、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机构;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材料
1.2026年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宣传项目实施方案;
2.报价函(含详细清单);
3.报价单位简介;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参加本次比价活动前三年内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本次比价活动日起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次比选按照服务优者得原则,选择服务合作单位。报名截止后,我部将组织评审小组对进行评选,并将结果电话通知中标单位。
2.材料要求:纸质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并制作电子版文件(盖章纸质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纸质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一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在封面处标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凡有意向参与比选单位,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前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海口市红城湖办公区13号楼107室邱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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