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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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分钟前 招标公告-公告 公开招标 山东 - 烟台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省份/直辖市 山东 地区 烟台市
采购单位 烟台市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 烟台鑫诚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所含内容 污水招标

正文

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37*开通会员可解锁*49(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烟台市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山河以东、规划新港路以南。 2.2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规模为20000方/天,占地52.6亩,主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及辅助设施。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设计工作。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蓬莱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等。 2.6 公告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3.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a)资质和(b)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a)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及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 (b)资质(满足其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3.2.1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2.2投标人须同时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可校验的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 财务要求:/; 3.4 业绩要求:/; 3.5 其他要求:3.5.1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烟台市财政局等十部门发布的烟财采〔2023〕12号《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本项目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5.2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 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设计、勘察职责和分工,且明确投标人牵头单位。(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22:11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开标时间与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 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蓬莱分中心第1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 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s://ggzyjy.yantai.gov.cn/zwgk/005002/005002002/20240403/612982.html)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7.1 7.1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 7.2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台市蓬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烟台鑫诚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路9号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124号住建局南楼二楼
邮编:265600 邮编:265600
联系人:王伟懿 联系人:王颖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plsjzb@163.com
监督部门:烟台市蓬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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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224/NzSV3p0BMqitpwL51Z-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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