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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委依据《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组织对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验收,拟确认该院为二级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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