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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法律服务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清产核资法律服务
2.2 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604-0559
2.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5万元
2.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 采购内容:1、协助采购人梳理清产核资流程、收集相关资料,开展前期政策解读及资料核查工作。2、全程参与约75项资产的清查核实,核查资产权属、排查法律风险,针对发现的问题提供合法解决方案。3、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要求,撰写并出具真实、合规、完整的清产核资业务法律意见书,按要求修改完善至符合标准。4、提供后续配套法律服务,包括问题整改协助、资料归档、相关咨询及配合监管检查等。5、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采购人时间节点完成全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清产核资法律服务全部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止。
(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10 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11 质量要求:服务过程及结果应符行业标准及国家合法律法规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主办律师:1人,需具备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提供“中国法律服务网”截图,体现人员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执业证号,需提供最新年审通过的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3协办律师:服务团队人员2人,均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提供“中国法律服务网”截图,体现人员姓名、律师事务所名称及执业证号,上述人员需提供最新年审通过的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供应商需提交《主办律师任职承诺函》和《协办律师任职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主办律师和协办律师均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无不良从业记录,自愿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4业绩要求: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独立完成两个非诉项目代理。
3.5信誉要求: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不能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不能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能存在交叉任职。
注:(1)-(4) 律师事务所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或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中体现负责人、合伙人 / 出资、管理关系、交叉任职的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批复 / 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未被司法行政部门列入律师事务所严重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项目所在地司法厅(局)官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和主办律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hljsjtjt.com)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4.2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合同包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2 CA 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 90 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 1 号 4 层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369675983@qq.com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