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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竞价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服务)
2.1 项目编号:JT-XM-JJCG-FW-202608-0111
2.2 采购内容:对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员工约29人(以参保时实际人数为准),保险责任详见附件;
附件1:
序号 |
保障大类 |
保障内容 |
给付标准 |
保险金额(元) |
赔付比例 |
1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因疾病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50000 |
|
2 |
意外身故保险金 |
因意外事故导致人员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150000 |
|
3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因意外事故导致人员残疾 |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残疾赔付比例评定10级定残,一至十级对应比例分别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
100000 |
|
4 |
民航班机意外身故保险金 |
乘坐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检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班机舱门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400000 |
|
5 |
民航班机意外残疾保险金 |
乘坐民航班机,自通过机场安检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班机舱门止,遭受意外导致伤残 |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残疾赔付比例评定10级定残,一至十级对应比例分别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
400000 |
|
6 |
列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列车,自踏入列车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列车舱门止,遭受意外伤残。 |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残疾赔付比例评定10级定残,一至十级对应比例分别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
200000 |
|
7 |
列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列车,自踏入列车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列车舱门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200000 |
|
8 |
轮船意外身故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轮船,自踏入轮船船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轮船船体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200000 |
|
9 |
轮船意外伤残责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轮船,自踏入轮船船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或轮船船体止,遭受意外伤残。 |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残疾赔付比例评定10级定残,一至十级对应比例分别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
200000 |
|
10 |
营运汽车意外残疾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汽车,自踏入汽车车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体止,遭受意外伤残。 |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残疾赔付比例评定10级定残,一至十级对应比例分别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
100000 |
|
11 |
营运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
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的汽车,自踏入汽车车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体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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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驾驶非营运汽车意外伤残保险金 |
自己驾驶非营运汽车,自踏入汽车车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体止,遭受意外残疾。 |
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残疾赔付比例评定10级定残,一至十级对应比例分别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
50000 |
|
13 |
驾驶非营运汽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
自己驾驶非营运汽车,自踏入汽车车体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汽车车体止,遭受意外身故。 |
一次性给付 |
50000 |
|
14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新保人员等待期30天(续保人员无等待期),仅承担确诊初次罹患的33种重大疾病,不承担已赔付或确诊后转移的重疾责任 |
一次性给付 |
100000 |
|
15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承担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事故发生后180日内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 |
免赔额一次事故100元 |
20000 |
100% |
16 |
补充住院医疗保险:丙类 |
1.自本合同生效日后因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按赔付标准进行赔付。2.续保,转保不受等待期限制。 |
无免赔额 |
100000 |
50% |
17 |
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有医保—甲乙类 |
无免赔额 |
100% |
||
序号 |
保险项目 |
保障内容 |
给付标准 |
保险金额 |
最大赔付天数 |
18 |
疾病住院日额津贴 |
住院日补助,累计最高日数180日为限 |
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免赔天数3天) |
200元/日 |
180天/年 |
19 |
意外住院现金补贴 |
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无免赔天数) |
2.3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含税):1898元/人/年(费用规则:包含保险保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为全包含税单价,无任何隐形收费、额外收费项目。);
2.4 服务期限:一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5 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一次性结清方式支付;
2.6 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7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完善理赔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必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9)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网站(https://zc.hljsjtjt.com)中,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列入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8时3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李女士);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每套售价人民币/。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1898元/人(费用规则:包含保险保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为全包含税单价,无任何隐形收费、额外收费项目。);
7.3竞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7.4报价方式:含税价;
7.5报价不能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远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路1号4层
联 系 人:孟女士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90号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