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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 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矿山服务分公司食堂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矿山服务分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2.1项目编号:JT-XM-XBCG-HW-202607-0694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矿山服务分公司食堂设施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为保障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伙食供应,矿山服务分公司实施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所采购设施设备资产归属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矿山服务分公司,建成后面向物资公司全体员工提供餐饮保障服务。
2.4采购标准及内容:详见下列表格。
本项目采用设备供货 + 安装调试 + 验收质保交钥匙模式,采购内容包含灶具设备、制冷设备、白钢制品、加工机械、洗消设备、餐具及辅助用品等食堂全套设施设备,共计 49 个明细项,具体清单及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附件《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矿山服务分公司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采购清单》。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服务规范要求,符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质量合格。
(1)所供货物必须为全新原厂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部分电器类产品须具备 3C 认证;
(2)不锈钢制品采用SUS201 型不锈钢材质,厚度满足规格参数要求,焊接牢固、打磨光滑、无毛刺;
(3)制冷设备压缩机等核心部件须为知名品牌,制冷效果满足标称参数;
(4)所有设备外观完好、无破损,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
(5)货物质量保修期:整机不少于3个月,制冷设备压缩机等核心部件不少于 2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01标段。
2.7交货及安装调试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调试,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2.8预算金额:161,047.00元(含税全包总价),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零肆拾柒元整。
2.9询比最高限价:161,047.00元(含税全包总价),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零肆拾柒元整。
2.10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11供货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12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后一次性付款。
2.13 验收标准:
(1)外观包装验收:货物包装完好无破损渗漏,标识、规格、批号清晰,与订单一致;
(2)资料验收:随货附带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加盖公章的出库单;
(3)质量验收:产品技术指标符合采购文件约定,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换并承担损失。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供应商须具备快速供货的能力、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2)-(5)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4 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一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7 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注:法定代表人是指营业执照中的法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合伙人、单位负责人等。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3.8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点击搜索-网页截图。
3.9 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1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本项目指定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交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4.4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①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②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投标单位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30分。
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矿山服务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星海路20号A栋301室
联 系 人:陈剑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市场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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