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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寿宁县托溪乡江山村民委员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寿宁县托溪乡新洋坑路口至江山公路改建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共同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寿宁县托溪乡新洋坑路口至江山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FJGT[2026]招047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寿宁县托溪乡新洋坑路口至江山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
1.00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 |
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寿宁县托溪乡新洋坑路口至江山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
项 |
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总价 |
无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磋商文件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到本公司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邮箱:2256351745@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7.2.填写并递交《招标文件领取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领取表》)】,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8.采购文件售价:2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 20日0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建共同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景泰街阳光鲤鱼港1幢十号二层开标厅。
10.磋商时间及地点:*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建共同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景泰街阳光鲤鱼港1幢十号二层开标厅。
11.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介及期限:
11.1.发布公告的媒介: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工采通平台https://easy-pr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11.2.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寿宁县托溪乡江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寿宁县托溪乡江山村
联系人:何发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福建共同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1幢2梯704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22563517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