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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浦城县公安局委托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对HZZB-NP-[XJ]-202603012, 看守所更换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和计算机设备采购组织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B-NP-[XJ]-202603012
项目名称:看守所更换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和计算机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询价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看守所更换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和计算机设备采购 |
1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其他资格 |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属总公司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同一总公司仅可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总公司或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全部按无效投标处理。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条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法人代表的;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需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未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六、开启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城县公安局
地址:浦城县四贤大道
联系人:周恒隆
联系方法:*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名桂首府8幢D105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