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源头流域(宁强县汉源街道、高寨子街道)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2-05
发布于
陕西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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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源头流域(宁强县汉源街道、高寨子街道)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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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汉江源头流域(宁强县汉源街道、高寨子街道)水污染治理项目施工二标段

标段编号

E6107003541bkcb2dz95002

招标人名称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

周女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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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汉中市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入围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

工期

陕西国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秦杰

陕261151668815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0日历天

陕西柳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马宁宁

陕261171812292

3557801.85

240日历天

留坝县中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张鹏

陕261171802960(00)

3556451.62

240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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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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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南门十字西南角35#颐馨园商住楼11楼周女士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8115830@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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