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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院招标采购代理行为,强化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清流县财政局清财购〔2024〕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公开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入库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入库项目
2.服务内容:为我院提供政府采购、招标采购代理相关全流程服务
3.服务期限:1 年(期满后重新比选或依据考核结果续期调整)
二、比选准入条件
1.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具备独立法人资质;
2.拥有不少于 5 名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固定办公、评审场地及监控设备;
3.信用记录良好,近 3 年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
4.优先选择近 3 年承接过医疗机构代理项目、服务规范、收费合理、信誉高的代理机构;
5.仅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A、B 级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
三、比选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亲自办理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材料;
4.专职从业人员名单、社保证明、相关资格证书;
5.固定办公及评审场地、监控设备、电子化设备证明材料;
6.近 3 年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7.近 3 年医疗行业代理业绩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8.机构内控管理制度、电子化招标系统说明;
9.服务方案、收费报价表、优惠承诺;
10.廉洁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九份,
2.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3 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比选。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6.4.28 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清流县总医院 设备科
3.联系人及电话:小巫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比选流程
1.发布公告:本公告在清流县总医院官网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资格核查:医院对参选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评审:按照《清流县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综合评分表》评分;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医院官网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5.择优入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库机构名单。
五、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1.机构实力:20 分(资质、场地、人员、内控、信息化)
2.专业业绩:35 分(医疗项目数量、规模、成功率、典型案例)
3.服务方案:30 分(流程、质控、保密、应急、档案)
4.收费报价:15 分(收费标准、优惠承诺)
六、不予入库情形
参选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选资格、不予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泄露保密信息;
2.因重大失误导致医院损失、声誉受损;
3.被行政机关处罚、列入失信名单;
4.违反廉洁纪律、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七、其他说明
1.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接受日常及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将暂停委托、限期整改,整改无效予以清退;
2.我院代理机构选取优先采用院内库随机抽取方式,特殊项目按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流县总医院招标管理部门所有。
清流县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综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