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总医院关于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入库的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1
发布于
福建三明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为规范我院招标采购代理行为,强化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清流县财政局清财购〔2024〕4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公开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入库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入库项目

2.服务内容:为我院提供政府采购、招标采购代理相关全流程服务

3.服务期限:1 年(期满后重新比选或依据考核结果续期调整)

二、比选准入条件

1.须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具备独立法人资质;

2.拥有不少于 5 名专职从业人员,具备固定办公、评审场地及监控设备;

3.信用记录良好,近 3 年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

4.优先选择近 3 年承接过医疗机构代理项目、服务规范、收费合理、信誉高的代理机构;

5.仅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A、B 级代理机构参与本次比选。

三、比选材料提交要求

(一)提交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亲自办理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证明材料;

4.专职从业人员名单、社保证明、相关资格证书;

5.固定办公及评审场地、监控设备、电子化设备证明材料;

6.近 3 年无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无失信记录承诺书;

7.近 3 年医疗行业代理业绩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8.机构内控管理制度、电子化招标系统说明;

9.服务方案、收费报价表、优惠承诺;

10.廉洁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九份,

2.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3 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比选。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6.4.28 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提交地点:清流县总医院 设备科

3.联系人及电话:小巫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比选流程

1.发布公告:本公告在清流县总医院官网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2.资格核查:医院对参选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3.综合评审:按照《清流县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综合评分表》评分;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医院官网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5.择优入库: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库机构名单。

五、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1.机构实力:20 分(资质、场地、人员、内控、信息化)

2.专业业绩:35 分(医疗项目数量、规模、成功率、典型案例)

3.服务方案:30 分(流程、质控、保密、应急、档案)

4.收费报价:15 分(收费标准、优惠承诺)

六、不予入库情形

参选机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选资格、不予入库:

1.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泄露保密信息;

2.因重大失误导致医院损失、声誉受损;

3.被行政机关处罚、列入失信名单;

4.违反廉洁纪律、存在商业贿赂行为。

七、其他说明

1.入库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接受日常及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将暂停委托、限期整改,整改无效予以清退;

2.我院代理机构选取优先采用院内库随机抽取方式,特殊项目按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流县总医院招标管理部门所有。

清流县总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综合评分表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