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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
广大企业、商户: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物资供应和服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公告。本次定点采购旨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商,确保学校日常教学、办公、后勤保障等工作顺利开展,现征集学校相关物品定点采购供应商,具体公告如下:一、定点项目分类
1.办公文具和体育用品供应商
2.劳保用品供应商
3.电器设备维修服务商家
4.水电配件供应商
5.饮水机维保及水质检测服务商家
6.广告装饰、宣传物品服务商家
7.白蚁和红火蚁防治服务商家。
二、商家递交材料
1.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材料、学校指定商品报价单,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2.递交材料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封面标题“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定点采购竞价书”,标明“定点项目、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公司地址、商品报价(详见附件)、报价日期”。
3.递交材料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 9月28日上午11点。
4.递交材料方式:纸质版材料,送至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门卫室(南宁市邕武路15号),联系人:谢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陆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选定环节
1.组织人员对报名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2.根据学校的采购内控管理流程:先由学校采购小组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审核营业执照、报价单等相关资料。然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总支委会讨论确定供货企业(每个项目一家或者两家)。
3.选定结果向本校全体教师公布,并在学校公众号和学校宣传栏公示。四、公示选定结果
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定点采购供应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
五、投标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相对附件报价清单进行填写形成报价清单,盖公司章;
2.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准备相关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追究相应责任;
3. 每个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最多只能投两个定点采购的项目,多投超出两个项目的当做放弃处理。
4.本次中标后合同签署有效期为1年;
5.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顺利进行,本次定点采购每个项目中标为两个公司,分为第一中标公司和第二中标公司,在日常采购中,出现以下情况可以启动第二中标公司:
①第一中标公司未能或者多次未能按时响应采购;
②第一中标公司恶意降低本次招标价格导致未能按报价金额供货;
③第一中标公司供货期间出现服务质量或者态度差;
④第一中标公司供货期间有违反企业信誉现象;
6.如果第一中标公司出现第5条中的现象,学校可以合理启用第二中标公司,如情节严重,可以终止或者解除合同,永不得参与我校招标活动。
六、签订采购合同和费用支付
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定点采购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需附上定点供应商供应学校商品的价格。费用一般以先使用后结算方式,严格按照报账程序对公转账。
七、采购落实及验收监督
按学校采购小组和验收小组职责,执行采购与验收工作。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宁市第四十九中学所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三重一大”会议商定补充。
附件(微信扫码或长按对应二维码,即可识别并下载查看完整附件)
1.办公文具和体育用品报价表
2.劳保用品报价表
3.电器设备维修及配件更换报价单
4.水电配件报价表
5.饮水机维保及水质检测服务报价表
6.广告装饰、印刷品服务报价表
7.白蚁、红火蚁防治报价表
END
编辑|信息中心
一审一校|谢强
二审二校|何玲珍
三审三校|卢显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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