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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知识产权法庭暨“两个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47号(原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及第一稽查局)。
2.2项目概况:拟对原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及第一稽查局大楼实施改造,建设南通知识产权法庭、南通市企业司法服务中心及南通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项目分期实施,先行实施外立面及室内1-5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结构加固、外立面改造、内部装饰装修、机电、智能化工程等,本项目改造面积约7557.71平方米。
2.3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053.28万元。
2.4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本工程的检测试验(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等)以及对相关已检测项目的抽检试验。
2.5服务期:同步施工工期。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备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资质证书附件须同时包括见证取样类全部检测项目,备案证书附件需包括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建筑水电等备案检测项目。
3.3企业持证上岗检测试验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3.4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的企业检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委托检测合同)。
3.5检测营业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建筑面积,否则不予认可。
4.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北京时间)。
6.2获取方式:登录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路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楼万隆集团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紫琅路20号狼山街道五山荟坊2号楼2楼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张轶男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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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1445828752@qq.com |
附件:
法院工程检测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4l3q5eh977qVaR2ASTXHQ?pwd=1234 提取码: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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