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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 共享充电宝招投标
一一 为保障医院就医服务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原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合同将于近日到期,医院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下一周期共享充电宝运营供应商。为充分了解市场情况,现对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该次调研不产生成交单位,仅做价格咨询,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具体如下:
一一 一、项目名称: 汕头市中心医院共享充电宝运营服务项目。
一一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 详见需求书(附件一)。
一一 三、响应报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一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内容;
一一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一 3.在经营活动中信誉良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一一 4.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一 四、报价材料:
一一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述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一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一一 3.服务方案书(加盖公章);
一一 4.承诺函(加盖公章)(附件二);
一一 5.项目报价(加盖公章)(附件三);
一一 五、材料递交:
一一 1.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一一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材料的将全部资料用文件袋、信封等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相关信息,密封加盖公章,于截至日期前递交;
一一 3.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华路9号汕头市中心医院行政办公楼总务科404室。
一一 六、联系方式:
一一 联系人:章工
一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一
附件:
附件一 需求书.docx
附件二 承诺函.docx
附件三 报价表.docx
一一
温馨提示:需要公告正文中附件请私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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