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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拟对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搬运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YFW202601
2.项目名称: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搬运服务
3.采 购 人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二、资金情况
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1个包,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搬运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2.报名资料: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公司介绍信原件(须有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以上证照均须在有效期内)
3.获取地点: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传至邮箱614722249@qq.com,资料审查无误后,经办人将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登记的E-Mail邮箱,自行下载打印。
4.本项目采购文件无偿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一、开标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501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未来城东南侧约190米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ND
来 源:综合办公室
编 排:胡枥文
一审一校:黄紫薇
二审二校:冯光春
三审三校:张祖海
2026年第36期 总第14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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