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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四中
为规范我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确保该项目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有序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我校学生校服选用组织表决一致通过,报经学校党委审议决定,现将开阳县第四中学2026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开阳县第四中学
二、项目名称
开阳县第四中学遴选2026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代理机构
三、项目服务内容
依法代理开阳县第四中学开展2026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供应商的招标工作,受我校校服选用组织委托依法依规、遵循选用程序、按照选用模式及要求等完成该级学生校服供货商及相关事宜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组织招投标及提供招采前期咨询、处理质疑和投诉、签发中标通知书、整理招投标归档资料及验收等所有涉及招投标的工作。
四、项目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五、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投标人报名资格及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账号,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国家批准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及相应的信用报告或企业自行出具的信誉声明函,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违约记录等,并承担声明不实的法律责任。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专职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登记证,证明企业已依法进行社保登记,具备缴纳社保的资格。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需要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必须完整,否则视为不合格服务商,不能参与投标。
七、中标原则
1.依法依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同款同质低价中标原则。(注:由学校校服选用采购组织3人以上代表参与招标评审,并对招标整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八、公告起始及截止时间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止。
九、报名、获取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开始,*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截止(规定日期内的09:00至12:00、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开阳县第四中学后勤处办公室
3.方式:现场获取(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获取投标文件)。
4.联系人:胡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李老师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招投标
1.文件递交(收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17:00(接受现场递交资料,提前、逾期不予受理)。
2.文件递交地点:开阳县第四中学后勤处办公室
3.开(评)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
4.开(评)标地点:开阳县第四中学阶梯教室
十一、中标公示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地点:开阳县第四中学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
十二、合同签订
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中标方持中标成交通知书3日内到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监督电话:吴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李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稿源:胡满寿 李 洁
编校:张江攀
编审:刘 辉 刘 丹
审核:邹巨峰
签发:杨 容
地址|开阳县环城北路274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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