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新门街211号项目招商方案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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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新门街211号项目招商方案预公告

泉州中侨集团

泉州市鲤城区新门街211号项目招商方案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泉州市鲤城区新门街211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动工,同年12月完成验收合格后并投入使用,现已形成以批发为主批零兼营泉州市最大的农贸市场。项目占地5882㎡,市场主体建筑部分占地面积3150㎡,建筑总面积11663㎡,其中一层外围四周为店面(已出售给私人业主)。

二、项目整体布局情况

项目合作的建筑面积为10375㎡,共有四层,其中一层面积约1828平方米、夹层面积约1614平方米、二层面积约2997平方米、三层面积约2481平方米、四层面积约1455平方米。参考项目原有的运营情况以及前期调研咨询的实际情况,市场一至三层作为农贸市场以及相关配套业态经营。

三、项目招商业态规划情况

(一)市场一层:共有摊位和铺位约159位,包括中央摊位约145位,南北两侧另有内铺10间,两侧坡梯下方各有隔间2间,合计4间,摊位和隔间服务费均价为600元/位(间)/月(现有设计摊位规格的均价),内铺服务费均价为2000元/间/月,主要引进的品类包括蔬菜、冻品、水果、花卉、水丸、粮油、干味、卤料等(根据工作要求和需要,第一年招商对象以现有过渡经营的经营户为主),摊位具体尺寸以现场核实确定为准。

(二)市场二层:共有摊位和铺位297位,其中中央摊位共有285位,二层南北两侧另有内铺11间;摊位服务费均价为600元/位/月(现有设计摊位规格的均价),内铺服务费均价为2000元/间/月,主要引进的品类包括猪肉、羊肉、牛肉、活鲜、冰鲜、红鲟、大料鱼等(根据工作要求和需要,第一年的招商对象以现有过渡经营的经营户为主),摊位具体尺寸以现场核实确定为准。

(三)市场夹层:除作为监控室、经营户活动中心、整理分拣区等公共服务区域,夹层其他部分由运营公司进行公开招商,服务费均价为50元/平方米/月;主要招商业态包括仓储、餐饮和便民配套等业态经营,首次招商时,同等条件下,市场内部经营户享有优先权。

(四)市场三层:主要作为市场配套仓储功能,由运营公司进行公开招商,服务费均价为50元/平方米/月,首次招商时,同等条件下,市场内部经营户享有优先权。

以上业态布局遵循“市场导向、动态适配”原则,运营公司将结合招商进展、市场趋势、客群需求及运营数据反馈,定期进行品牌级次优化与业态组合微调,以匹配市场需求与民生需要,确保新门市场服务功能与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四、公开招商要求

1.业态要求:符合农贸市场整体品类和配套业态要求。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能用于影响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运营公司有权对商铺的准入业态进行限制及审查。

2.招商方式:直接招商合作,即固定服务费的合作方案。其中,摊位参照原有市场招商方式和其他农贸市场做法,主要采取抽签(具体抽签对象、登记的时间、抽签的时间和摊位的选择方式将提前公告)或其他符合农贸市场实际的方式;针对整体招商、重要配套业态等意向经营户,可申请采用“一事一议(如装修期等)”的方案。

3.定价原则:本项目服务费定价以评估价为参考,综合考虑入驻项目具体情况及市场变化趋势及行业动态确定价格。

4.商务条件:

(1)运营公司统一对外公开招募优秀商户,具体遴选工作根据实际意向情况,在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指导下组织实施。

(2)租赁期限1-5年不等,超过上述期限的具体根据商家投资情况并履行国有管理程序确定。

(3)意向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③自觉遵纪守法,切实履行责任、积极参与并配合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健康管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服从市场统一管理要求。

5.廉洁管理

(1)工作人员廉洁要求

①招商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承租人、 运营方或合作方的财物(含现金、礼品、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旅游安排等不正当利益;

②不得泄露招商底价、竞价信息等保密内容;

③不得为特定主体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如违规降低标 准、隐瞒违规信息等)。

(2)监督与举报

公司设立廉洁举报渠道: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举报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侨乡体育馆综合楼406),由公司纪委负责受理,监督机构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进展。对查实的违规行为,按公司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直至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商户廉洁承诺

商户、运营方需签订《廉洁承诺书》承诺不向工作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若发现招商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收受回扣等行为,将取消商户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

本招商公告有效期至所有铺位招商结束为止,但由于项目入驻商家随市场环境变化会有中止经营的情况,相关招商动态将通过[泉州中侨集团公众号]及时发布,诚邀有意向的合作方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取实时资讯。

更多商务条款等请与运营公司接洽,招商联系人:蔡秋元,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廉洁承诺书

为规范泉州市新门菜市场(以下简称“新门市场”)招商及经营活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营造廉洁、公正的合作环境,本单位/本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就廉洁相关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门市场项目招商方案》及双方签订的租赁(服务)合同/合作协议中的廉洁条款,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2.不向泉州中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任何工作人员输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转账、电子红包、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礼品、纪念品、宴请、旅游、娱乐等安排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正当利益。

3.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运营公司相关规定,不通过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入驻权、经营权或优惠政策。

4.若违反本承诺书约定,同意运营公司根据《新门市场项目招商方案》及租赁(服务)合同/合作协议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本人列入黑名单,取消相关优惠政策,没收相关保证金,并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单位/本人承担。若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同意运营公司将相关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单位/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不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干预招商过程及结果。

6.自愿接受监督,配合运营公司开展廉洁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发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立即举报。

承诺单位(个人):

年 月 日

来源: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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