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润集团冻品 PE 内袋年度采购招标通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04
发布于
山东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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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润集团冻品 PE 内袋年度采购招标通告

小鱼 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鸿润集团冻品 PE 内袋年度采购招标通告

年度公开采购招标

一、招标公告

(一)招标方信息

招标单位: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方”)

联系人:采购部

技术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开通会员可解锁*@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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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概况

(二)项目名称: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子公司公司冻品 PE 内袋年度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冻品专用 PE 内袋(具体规格、数量详见技术标要求)

采购周期:1 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供货方式:按招标方订单要求分批供货,确保按需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年度采购金额:约8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经营范围包含 PE 包装制品生产或销售。

2、具备冻品包装相关生产资质,食品接触用 PE 内袋需提供 GB4806.7 认证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SC 标识)及近期(6 个月内)PE袋和塑化剂第三方检测报告。

3、拥有不少于 2 年冻品 PE 内袋生产或供应经验,提供近 2 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

4、具备完善的生产设备、质量管控体系及仓储物流能力,能满足招标方批量供货及应急补货需求。

5、无不良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 3 年无重大质量事故或合同违约纠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需缴纳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付款截图随报价单共同投递。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方式:通过‘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公众号、指定视频号及招标方朋友圈发布的招标文件链接获取,投标人需自行下载并留存”,避免获取渠道模糊。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鸿润食品金庄分公司(详细地址)

收标人联系电话:安总---*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文件要求:需提交技术标(详见技术标要求)、商务标(详见商务标要求)各 1 份,电子版文件(U 盘)1 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公章,注明 “ PE 内袋年度采购投标文件” 及投标人名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 时 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金庄镇鸿润食品金庄分公司(详细地址)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未出席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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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要求

(一)产品名称

白方底袋、箱套、筒袋、垫片、一色PE袋、两色PE袋、三色PE袋、四色PE袋、五色PE袋

(二)质量标准

原料要求:

核心原料需为纯聚乙烯原料,提供原料采购凭证及供应商资质证明,禁止使用回收料、再生料。

添加剂需符合 GB 9685 要求,爽滑剂(如芥酸酰胺)添加量≤0.15%,禁止使用增塑剂、重金属稳定剂等有害物质。

物理性能要求:

详见来货验收标准

耐低温性能:

-40℃冷冻 24 小时后,无脆裂、无破损,拉伸强度保留率≥90%

安全合规要求:

符合 GB 4806.7《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

(三)生产工艺要求

生产环境:食品接触用 PE 内袋需在符合相关产品制造规范的车间生产,过程需符合食品包装卫生要求。

成型工艺:采用吹膜、印刷(如需)、制袋一体化工艺,热封温度、压力、时间参数稳定,确保产品质量一致性。

(四)样品要求

投标人需随投标文件提交各规格样品各 5 个,样品需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投标人名称。

样品将作为质量验收的参考依据,中标后需按样品标准批量生产,若批量产品与样品不一致,招标方有权拒收。

(五)招标中提到的相关资质、证明、业绩说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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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报价方式: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包含产品生产、包装、运输、装卸、税费(13%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招标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1、报价表格式(需按以下表格填写,可扩展):

2、递交截止时间前的聚乙烯原料市场参考价。

3、报价有效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单价跟随原材料行情变化浮动,“以招标方指定的‘聚乙烯原料市场参考价’(结合如中塑网 PE 现货均价)为基准,当连续30日均价较合同签订时基准价上下浮动超过 200 元 / 吨,双方按实际浮动幅度调整产品单价,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原材料价格走势证明文件”,避免调价依据争议。

(二)供货及服务承诺

供货周期:无偿提供新品版面设计服务,老品改版设计服务。新品从下单之日起7日内到货,老品下单之日起5天内到货,加急产品双方协商。交货时需按招标方库管指定位置完成卸货、码放,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注:材质必须是聚乙烯纯料,满足食品级使用要求,不能使用二次料和再生料,如发现将处以10倍罚款并取消供货资格。

售后服务:

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投标人需在 48 小时内响应,72 小时内完成退换货或补货。

建立专人对接机制,及时反馈订单进度、处理投诉及售后问题,定期(每季度)提供产品质量跟踪报告。

应急保障:具备应急生产能力,当招标方需求激增或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能在 2 天内完成应急补货,满足生产需求。

(三)付款方式

结算周期:账期75天,每月月底之前对账并开具发票,于隔2个月15日之前付款。(注:比如:1月份货款于4月15号之前付款)

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投标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情况,招标方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GB 4806.7 认证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 2 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需体现项目名称、合作方、供货规模)。

生产设备清单、质量管控体系文件(如 ISO 9001 认证证书)、仓储物流能力证明(如仓库租赁合同、物流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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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标准

(一)验收依据

本招标通告技术标要求及投标人提交的样品标准。

GB 4806.7《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 21661《塑料购物袋》等国家及行业标准。

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

(二)验收流程(详见内袋验收标准附件)

到货验收:投标人送货至指定地点后,招标方仓储部门会同质检部门、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数量验收:核对送货单与订单数量是否一致,允许误差≤±1%,超出部分按实际数量结算,不足部分要求补足。

外观验收:按技术标外观要求检查,无气泡、黑点、杂质、划痕、折皱等缺陷,颜色均匀,封口平整,无漏封、虚封现象。

性能抽检:每批次到货后,随机抽取样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测项目包含拉伸强度、热封强度、耐低温性能、安全迁移指标等,检测结果需符合技术标要求。

验收结果:不合格产品,招标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换货,投标人需承担相应损失及费用。

(三)质量异议处理

招标方在验收过程中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在 7 日内书面通知投标人,说明问题类型、数量及相关证据。

投标人收到通知后,需在 48 小时内派员核实,若确认质量问题,需在 72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退货、换货、补货等),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处理。

若双方对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可共同委托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为最终依据,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在开标前 7日内以邮件形式发送招标方邮箱,招标方将统一答复。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收到通知书后 7日内与招标方签订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本招标通告最终解释权归济宁鸿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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