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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图书馆
根据浦江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浦江中国美术图书馆日常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提供服务。
一、竞标内容
本项目预算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服务内容为:浦江中国美术图书馆展示厅陈列厅日常开放、阅读推广组织服务;服务期限1年。
二、服务要求
1.协助做好规定时间内的开放和关闭。
2.严格执行《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做好开放期间阅览秩序维护,营造文明阅览氛围,保障读者及室内设施设备安全。
3.按照图书馆业务标准,做好图书的分类整理和上架,开展阅读推广。
4.向读者介绍阅览设备的使用方法,答复读者咨询。
5.做好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地面、空间、书架、设备整洁。
6.做好室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如有损坏,及时解决或报告。
7.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综治工作。
8.及时上报业务数据、报表。
9.组织开展各类阅读推广活动。
10.完成浦江县图书馆(浦江中国美术图书馆)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详细服务内容及未尽事宜根据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竞标标书内容(提供标书一正本二副本)
1.资质证明(涵盖人力资源服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项目竞标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报价单
4.企业荣誉及相关业绩合同(2020年至今,如有)
五、标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标书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30前递交至浦江中国美术图书馆(集贤路1号)一楼办公室杨女士处。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确认中标商
由浦江县图书馆自行采购小组根据竞标人制作的标书、报价单等材料确认中标供应商(少于三家不开标)。经主管局批准后签订服务合同。
浦江县图书馆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说明
1.中标服务提供商应选派1名思想业务素质好,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无违法记录)的工作人员协助负责人开展浦江中国美术图书馆日常开放及阅读推广工作。乙方选派的工作人员接受双方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其中,乙方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安排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浦江中国美术图书馆负责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
2.浦江县图书馆有权对服务提供商派出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浦江县图书馆要求的人员,可直接向服务提供商提出调换意见,服务提供商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服务提供商应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如确需调换工作人员,应及时与浦江县图书馆沟通。浦江县图书馆第三次提出调换不符合要求人员的,浦江县图书馆有权向服务提供商扣款2000元。
3.图书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派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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