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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川县人民医院
为优化医院就诊便民服务,切实解决患者及家属就医期间的实际需求,我院拟引入共享轮椅、共享充电宝、智能快递柜三类便民服务设施,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LRYCG-ZW-202603
2.项目名称:龙川县人民医院便民服务设施项目
3.服务内容:
(1)共享轮椅投放及运营(详见附件2)
(2)共享充电宝投放及运营(详见附件3)
(3)智能快递柜投放及运营(详见附件4)
4.项目地点:龙川县人民医院指定区域。
5.合作模式:医院仅提供场地和电源接入,不参与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商全权负责便民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维护保养等工作,并按约定定期向医院支付用电管理费用。
6.服务商可对单项或多项进行响应,但均应符合资格要求。
7.服务期限:1年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专项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2、3、4。
三、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本项目报名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需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前,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龙川县老隆大道83号龙川县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507总务科;
4.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院内采购会议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响应文件要求
详见附件2、3、4。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医院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2.供应商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
3.本公告由龙川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4.采购监督部门及电话:纪检监察科,*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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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总务科
编辑:李怡欣
一审:刘勇华
二审:李小媚
终审:卢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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