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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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6
发布于
四川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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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泸州市张坝幼儿园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结合我园工作实际和需求,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依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有信誉、有责任、有担当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材料,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个数

1个

三、项目内容

1.沙茜园区三楼右侧平台阳光棚;

2.幼儿园大门形象设计;

3.幼儿园户外多功能花箱设计;

4.详细具体项目内容见张坝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预算

10万元

五、比选办法

1.成立由幼儿园党支部、教师代表、纪检监督员等组成的比选小组和监督小组。

2.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3.采用低价中标法。

4.比选程序:

(1)检查比选申请材料密封情况并现场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比选申请材料。

(4)投标单位进行报价。

(5)投标价格排序,确定最低价投标单位中选。

(6)公示比选结果。

(7)为中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签订合同。

5.特别说明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为张坝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的中选人。若中选人放弃中选或提出书面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比选人将依次从候选人中补齐中选人。如果出现并列的情况,比选人有权自行从中确定中选人,其他比选申请人不得有异议。

六、比选申请人资料条件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资质证书:企业资质等级不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

5.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具备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

7.报价函(详见模板)。报价函必须密封,并按规定加盖单位鲜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8.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9.承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0.比选材料进行胶装;

11.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单位方可参加比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比选流程

(一)发布公告本次比选公告在以下地点发布: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北京时间)

2.工程量清单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六条“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凭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在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珠兰路园区报名,获取工程量清单。

(2)网络远程获取供应商通过电话联系获取比选文件,与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扫描件形式一并发送2571660408@qq.com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牟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获取工程量清单时,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比选申请人递交材料

(1)提交密封胶装并加盖公章的比选申请材料(一正一副),未按要求进行密封胶装、标注的比选申请材料不予受理。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比选申请材料及装订顺序要求见附件)。

(2)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3)比选申请材料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密封交至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珠兰路园区(江阳区茜草街道珠兰路1号),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送达比选申请资料。

联系人: 牟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递交文件时间: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2.比选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珠兰路园区(江阳区茜草街道珠兰路1号)

(四)资料审核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若企业资质不符合项目要求,则自动失去参选资格。

(五)召开比选会,确定中选人。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为张坝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的中选人。

(六)公示: 将在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比选结果。

(七)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与中选人签订《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合同》。中选人没有按公示的规定到幼儿园签订合同的,幼儿园有权顺延确定下一家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不足3家,幼儿园可以顺延比选时间并另行公告。

2.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江阳区张坝幼儿园所有。

附件:比选申请材料及装订顺序要求

一、比选申请递交材料

1.单位资质(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证》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经办人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企业资质等级不低于(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加盖公章)。

7.信誉证明材料: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公章)。

10. 项目最终报价及工程量清单(加盖公章)。

二、比选申请递交材料的装订

1.比选申请材料各项内容应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胶装,封面应写"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比选日期",用密封袋密封。

2.文件一式2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比选人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及联系人电话,并在所有密封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编辑:牟燕萍

一审一校:牟燕萍

二审二校:吴春梅

三审三校:李贵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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