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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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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医院诊疗水平,满足临床科室业务发展需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规〔2025〕16号)、《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卫健系统采购管理(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通过院内自行组织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以下低值医疗器械。现将采购情况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医院*开通会员可解锁*低值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二、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三、资质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
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作为无效投标。
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资料费。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如: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至电子邮箱:ycxyysbk@163.com。
五、投标响应文件递交:
1.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投标响应文件两套须按顺序加盖公章胶装成册,未按文件要求提交不予以接收或作废处理。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永春县医院石鼓镇真武南路98号慈心楼二楼医学装备部
联系人及电话:小郭,*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购文件变更、补充、成交结果等均通过本公众号发布通知或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永春县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范本.doc
附件2.xlsx
消息来源 |永春县总医院医学装备部编辑丨郑彩霞
一审丨徐宇琛
二审丨方丽清
三审丨周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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