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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农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快农牧业品牌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大做强“暖城多味”区域公用品牌,提升我旗优质农畜产品市场影响力,着力破解产业发展短板,畅通“乌审产地—城市餐桌”全链路产销对接渠道,持续扩大乌审旗优质农畜产品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占有率,现就农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项目公开遴选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申报主体
本次补贴项目扶持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在乌审旗境内或国内一二三线城市建设运营乌审旗优质农畜产品直营店、品鉴体验店。
凡有意向新建或已建成上述门店的经营主体,均可按本公告相关项目要求参与本次项目申报遴选。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补贴标准
本次农畜产品品牌建设补贴项目总预算金额为60万元,补贴资金按申报审核通过顺序兑付,补完为止。具体建设内容及补贴标准如下:
(一)品牌推广类项目
支持经营主体开展品牌形象设计(含LOGO、VI 体系、产品包装设计)、广告投放、展会参展、新媒体宣传运营、电商平台搭建、直播带货运营、品牌宣传物料制作等品牌提升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贴。
(二)域外门店及配套设施建设
支持经营主体布局建设农畜产品展销中心、品鉴体验店、分店,配套建设前置仓、冷库等设施,拓展域外市场销售网络。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按以下标准予以补贴:
1.总店建设:按项目实际投入的30%予以补贴,单个主体单个门店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要求门店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分店建设:同一城市内设立分店实行定额补贴,单店补贴标准为5-10万元,门店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3..改扩建投入补贴:在分店定额补贴基础上,改扩建部分按实际投入资金的30%给予补贴,改扩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相关约束要求:①项目补贴资金涵盖场地装修、设施设备购置、冷链系统建设、信息化系统搭建等相关建设投入;同一经营主体享受本项目年度补贴实行总额管控。②享受本政策扶持的新建、改扩建门店,自补贴资金兑付之日起,须持续正常经营满2年(含)以上。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须如实提交项目佐证材料,具体包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效果图、相关合同、费用发票(或项目预算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限
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动,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5时,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方式与咨询渠道
1.申报方式:各意向申报主体,请在规定申报时限内备齐相关申报材料,前往乌审旗农牧局(党政新区9号楼115室)现场提交。
2.咨询渠道:联系人:孙慧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乌审旗农牧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乌审农牧
END
编辑:朱月
审核:徐丽梅
终审:张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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