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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水利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要求,格尔木市水利局拟对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服务采购。我单位作为采购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为我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一、有关本次比选的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格尔木市水利局2026年拟实施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2.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不设具体预算金额。单个具体代理项目的代理费用将在后续委托合同中,依据批复概算招标代理费限价及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3.采购人:格尔木市水利局
4.成交招标代理数量及成交份额:十家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招标代理资格要求
1.招标代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结果公示》(注: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度公示后,采用新年度信用评价考核结果)信用评价考核结果为A级和B级中公开遴选。
(2)财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信誉要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栏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代理机构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投标人,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并符合《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进青登记的通知》 (青建工〔2021〕240号)要求。
2.招标代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遴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格尔木市中山路1号(水利局四楼项目办)
3.方式:U盘拷贝
获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地点为格尔木市中山路1号(水利局四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招标代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招标代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由市水利局组织评审专家对报名单位响应文件进行审核评分,拟推荐10家入围名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遴选公告在格尔木市水利局公众号、格尔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遴选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格尔木市水利局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格尔木市中山路1号(水利局四楼项目办)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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