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电集团电厂板块文昌电厂2026年4月份采办包采办计划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3-23
发布于
海南文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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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应答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电厂板块文昌电厂*开通会员可解锁*份采办包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应答人资质基本要求

1

文昌电厂生产管理系统应用建设服务

将文昌电厂当前在用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必要功能与SIS系统生产实时监视功能在气电集团绿能智联平台中进行同步,形成生产管理系统检维修闭环管理应用模块,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同步实施SIS系统改造。

2026.06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应答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服务范围描述页)。说明:(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材料各处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2)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

文昌电厂启动锅炉烟气排放治理服务

启动锅炉增加FGR回烟管,更换BMS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使氮氧化物的排放值满足海南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6/622—2024),小于50mg/m³的要求。

2026.04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50t/h或以上燃气锅炉安装或改造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服务范围描述页)。

说明:

(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材料各处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2)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文昌电厂智能仓库维护保养服务

文昌电厂智能仓库维护保养服务,包含智能仓库基础设备维护服务与智能仓库系统维护服务,维护过程中需对智能仓库仓储作业过程中涉及的硬件及软件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及按需求采购相应维护备件,以保证智能仓库正常运行。

2026.07

1.营业执照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至少有1项智能仓库维护保养合同业绩,且该业绩的维护范围包含堆垛机或仓库控制系统(WCS)的维护保养(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服务范围描述页)。

说明:

(1)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材料各处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2)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应答人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应答人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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